TBN CC #: 5131384
公佈日期 : 2025/10/31
採購單位 : 苗栗縣苗栗市福星國民小學
採購案號 : FS11408
採購名稱 : 「苗栗縣114學年度國教輔導團領導人增能工作坊」參訪研習活動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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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482257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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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28,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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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FS11408
採購名稱:「苗栗縣114學年度國教輔導團領導人增能工作坊」參訪研習活動採購案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苗栗縣苗栗市福星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福星里二鄰中華東街六十二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謝州恩
連絡人電話:(037)264724#16
傳真號碼:(037)27153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23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29
開標日期:2025/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29,000 元
Email:joen1201@fses.mlc.edu.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項目為觀光及旅遊服務業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並提出「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中所需文件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一、本案訂於114年10月30日上午08:30於本校校長室進行資格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協商及評審之對象。二、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必須於審查會議時間到場簡報10分鐘。三、本次評審採序位法,符合需要廠商為1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符合需要廠商在2家以上者,以依序議價方式辦理。如有2家(含)以上符合需要廠商序位合計值相同者,其議價順序擇獲得評審委員評定序位第一較多者優先議價;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四、廠商請求釋疑,依據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辦理(一)廠商對於本公司所辦理採購之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自公告日起算,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前,以書面利用傳真、郵寄或專人送達本校請求釋疑,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二)釋疑請求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並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以利回覆;如逾越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或未依下列規定向機關請求釋疑者,本校得不予受理。1.請求釋疑廠商之名稱、住址、電話及負責人之姓名。2.請求釋疑之採購標的名稱或案號。3.請求釋疑之事項及理由。4.年、月、日。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一、本案訂於114年10月30日上午08:30於本校校長室進行資格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協商及評審之對象。二、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必須於審查會議時間到場簡報10分鐘。三、本次評審採序位法,符合需要廠商為1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符合需要廠商在2家以上者,以依序議價方式辦理。如有2家(含)以上符合需要廠商序位合計值相同者,其議價順序擇獲得評審委員評定序位第一較多者優先議價;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四、廠商請求釋疑,依據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辦理(一)廠商對於本公司所辦理採購之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自公告日起算,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前,以書面利用傳真、郵寄或專人送達本校請求釋疑,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二)釋疑請求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並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以利回覆;如逾越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或未依下列規定向機關請求釋疑者,本校得不予受理。1.請求釋疑廠商之名稱、住址、電話及負責人之姓名。2.請求釋疑之採購標的名稱或案號。3.請求釋疑之事項及理由。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