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31167
公佈日期 : 2025/10/30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0081400055
採購名稱 : 114年度各區營業處小型工程車一批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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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0023146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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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1,136,5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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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0081400055
採購名稱:114年度各區營業處小型工程車一批
採購類別: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宋曜安
連絡人電話:(02)23667390
傳真號碼:(02)236841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8/21
截止收件日期:2025/09/22
開標日期:2025/09/2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5,085,035 元
Email:u499537@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案無要求廠商應具備特定營業項目,惟廠商投標時應附具: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三、其餘詳投標須知附加條款4.7資格文件。
附加說明 :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預算未稅金額(新臺幣):42,938,129元;採購未稅金額(新臺幣):42,938,129元)
二、決標方式:本案採分組分項單價及總價報價,ABC組單價比減、D組總價比減,分組總價決標。
三、本案為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
四、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派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標封外封請書明案號、截止投標日期時間、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及連絡電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
五、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六、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免費索取,或自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領投標資料。郵寄領取(外封請註明領取#0081400055案標單)請貼足回郵之信封並書明收件人地址,寄至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免費索取,並請自行估算郵件往返所需時間。
七、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八、投標廠商利用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者,請依本案投標須知第6.1條規定將本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附於標封內,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九、本案招標文件包括「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切結書,請務必將該切結書放置於綜合封內,以免投標文件無效。
十、本次係第1次公開招標,有3家以上廠商投標,且符合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時,即得開標。
十一、履約地點:於驗收合格後,取得本公司車輛分配表於規定期限內運交至指定各區營業處,詳「114年度統購小型工程車(小貨車)請購數量及交貨期限表」及「114年度各型小型工程車(小貨車)數量統計表」。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預算未稅金額(新臺幣):42,938,129元;採購未稅金額(新臺幣):42,938,129元)
二、決標方式:本案採分組分項單價及總價報價,ABC組單價比減、D組總價比減,分組總價決標。
三、本案為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
四、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派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標封外封請書明案號、截止投標日期時間、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及連絡電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
五、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六、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免費索取,或自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領投標資料。郵寄領取(外封請註明領取#0081400055案標單)請貼足回郵之信封並書明收件人地址,寄至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免費索取,並請自行估算郵件往返所需時間。
七、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八、投標廠商利用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者,請依本案投標須知第6.1條規定將本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附於標封內,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九、本案招標文件包括「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切結書,請務必將該切結書放置於綜合封內,以免投標文件無效。
十、本次係第1次公開招標,有3家以上廠商投標,且符合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時,即得開標。
十一、履約地點:於驗收合格後,取得本公司車輛分配表於規定期限內運交至指定各區營業處,詳「114年度統購小型工程車(小貨車)請購數量及交貨期限表」及「114年度各型小型工程車(小貨車)數量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