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31034
公佈日期 : 2025/10/30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採購案號 : 1140905
採購名稱 : 教育網路中心硬體設備建置暨維護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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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435039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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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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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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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905
採購名稱:教育網路中心硬體設備建置暨維護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黃議賢
連絡人電話:(03)3322101#7531
傳真號碼:(03)333327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07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13
開標日期:2025/10/1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7,670,000 元
Email:10018938@ms.tyc.edu.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服務建議書徵求說明書第2條之證明文件:
(1)廠商通過廠商通過TAF(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認可之驗證機構核發之ISO/IEC 27001(或CNS 27001)認證。
(2)通過PMP(Project Management Professional)認證之專案經理1名,須有勞保證明為廠商員工,並於廠商公司任職1年(含)以上。
附加說明 : 一、本案預算金額總計為新臺幣(以下同)2,767萬元整。投標廠商之標價倘有高於公告預算者視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說明如下:
(1)投標標價清單項次1、2及3預算金額1,434萬元整。
(2)項次1.1、2.1及3.1預算金額996萬元整。
(3)項次4至10預算金額287萬元整。
(4)項次11預算金額50萬元整。
二、本案費用為分期付款,倘115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三、得標廠商請逕洽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電話:03-3326181分機2476)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印花稅。
四、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五、本採購標案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六、按採購法第34條第4項規定:「機關對於廠商投標文件,除供公務上使用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另依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7條第1項及採購法第57條第1款之保密規定,爰機關辦理開標、審標(含採購評選委員會審查、議決等評選作業及採行協商措施者)、比價、議價、決標等作業,如涉及廠商投標文件內容,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廠商不得於採購作業現場「自行錄音錄影」。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本案預算金額總計為新臺幣(以下同)2,767萬元整。投標廠商之標價倘有高於公告預算者視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說明如下:
(1)投標標價清單項次1、2及3預算金額1,434萬元整。
(2)項次1.1、2.1及3.1預算金額996萬元整。
(3)項次4至10預算金額287萬元整。
(4)項次11預算金額50萬元整。
二、本案費用為分期付款,倘115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三、得標廠商請逕洽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電話:03-3326181分機2476)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印花稅。
四、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五、本採購標案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六、按採購法第34條第4項規定:「機關對於廠商投標文件,除供公務上使用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另依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7條第1項及採購法第57條第1款之保密規定,爰機關辦理開標、審標(含採購評選委員會審查、議決等評選作業及採行協商措施者)、比價、議價、決標等作業,如涉及廠商投標文件內容,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廠商不得於採購作業現場「自行錄音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