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30997
公佈日期 : 2025/10/30
採購單位 : 高雄市立民族國民中學
採購案號 : 11412
採購名稱 : 高雄市民族國中大昌二路與覺民路通學步道改善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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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468176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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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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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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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2
採購名稱:高雄市民族國中大昌二路與覺民路通學步道改善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高雄市立民族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807高雄市三民區覺民路363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沈育佳
連絡人電話:(07)3818718#35
傳真號碼:(07)382163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02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09
開標日期:2025/10/0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3,590,440 元
Email:yu.chia@k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需與本案相符,基本資格:丙級(含)以上E101011綜合營造業。檢具證明文件如下:
1.承攬工程手冊(綜合營造業;依營造業法第44條規定:依政府採購法辦理之營繕工程,不得交由評鑑為第三級之綜合營造業或專業營造業者承攬。經評鑑為第三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附加說明 : 一、本案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第二次開標,得不受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二、本案屬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經費補助,受限國土署期程管控,校方照國土署規定期程辦理發包作業,並將於施工前再次邀請各里長與各局處接管單位召開協調會議,釐清是否施作街角(覺民/壽昌、覺民/大昌)外推、大昌二路側人行道改造為連續綠帶及設施帶、設施帶內路燈間距調整與增加、三民二分局大門前人行道鋪面及斜坡道型式調整、本校大門前交通號誌移設位置、格位型家長接送區調整為紅線型家長接送區、配合修正街角外推同步修正標誌標線等及管線位置與施工注意事項,以上,校方將於施工前協調會議後函報國土署,並視國土署審查意見辦理工程變更設計後再行開工。另開工前,施工廠商應完成交通維持計畫書送審作業,以上,請廠商投標前務必詳細檢視圖說並到現場勘查以維權益。
三、
(一)本案履約地點位置詳招標圖說文件,廠商在投標前,應自行前往勘查,瞭解四周環境及施工動線。若草率從事,致有錯誤估算,應自行納入施工成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
(二)廠商施作拆除、打除或運棄等項目及施工動線等,以不影響學生上課為原則,宜於安排施工進度等排程時妥善規劃,其所需工資及費用,請自行估算於工程費內,得標後不得以此理由要求增加工程費。
(三)本案屬公開招標,最有利標決標,由本校審查資格標,資格標合格者,後續由評選委員會審查投標廠商採購服務建議書,並由廠商提供簡報及答詢,請投標廠商注意招標、投標文件一覽表內投標文件,若仍有不明白之處,請在等標期內盡早電洽本校總務處洽詢。
(四)標價大寫(文字)金額與小寫(號碼)金額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大寫金額有2個且不一致時,以報價低者為準。
(五)投標廠商請詳閱「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依下列規定予以簽認切結並檢附切結書1、2、3: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惟應於簽約或開工前補正。
(六)開標時,投標廠商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並均需攜帶身分證件,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依本機關要求出示之,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53條、54條、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如其未攜帶合格之印章或其他證明文件,即視同未到場,因而喪失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或其他有關之權益。未參加開標之廠商,對於本機關開標前當場說明之事項,視為同意。廠商未派員到場或雖到場但於開標主持人要求廠商(書面)說明、(比)減價或辦理其他必要事項而未於開標主持人宣佈時間起,15分鐘內辦理者,均視同放棄。
(七)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本機關不另通知)。
(八)請廠商隨時上網留意招標內容變動情形,確保以最新招標文件投標。
(九)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契約後續擴充,總執行金額(含後續擴充)上限為「13,590,440元整」,即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為後續擴充金額,其中若依原契約所定工作項目內容,則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辦理,擴充期間預估至115年7月31日前或結算金額已達本案後續擴充金額止。
(十)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本案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第二次開標,得不受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二、本案屬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經費補助,受限國土署期程管控,校方照國土署規定期程辦理發包作業,並將於施工前再次邀請各里長與各局處接管單位召開協調會議,釐清是否施作街角(覺民/壽昌、覺民/大昌)外推、大昌二路側人行道改造為連續綠帶及設施帶、設施帶內路燈間距調整與增加、三民二分局大門前人行道鋪面及斜坡道型式調整、本校大門前交通號誌移設位置、格位型家長接送區調整為紅線型家長接送區、配合修正街角外推同步修正標誌標線等及管線位置與施工注意事項,以上,校方將於施工前協調會議後函報國土署,並視國土署審查意見辦理工程變更設計後再行開工。另開工前,施工廠商應完成交通維持計畫書送審作業,以上,請廠商投標前務必詳細檢視圖說並到現場勘查以維權益。
三、
(一)本案履約地點位置詳招標圖說文件,廠商在投標前,應自行前往勘查,瞭解四周環境及施工動線。若草率從事,致有錯誤估算,應自行納入施工成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
(二)廠商施作拆除、打除或運棄等項目及施工動線等,以不影響學生上課為原則,宜於安排施工進度等排程時妥善規劃,其所需工資及費用,請自行估算於工程費內,得標後不得以此理由要求增加工程費。
(三)本案屬公開招標,最有利標決標,由本校審查資格標,資格標合格者,後續由評選委員會審查投標廠商採購服務建議書,並由廠商提供簡報及答詢,請投標廠商注意招標、投標文件一覽表內投標文件,若仍有不明白之處,請在等標期內盡早電洽本校總務處洽詢。
(四)標價大寫(文字)金額與小寫(號碼)金額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大寫金額有2個且不一致時,以報價低者為準。
(五)投標廠商請詳閱「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依下列規定予以簽認切結並檢附切結書1、2、3: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惟應於簽約或開工前補正。
(六)開標時,投標廠商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並均需攜帶身分證件,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依本機關要求出示之,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53條、54條、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如其未攜帶合格之印章或其他證明文件,即視同未到場,因而喪失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或其他有關之權益。未參加開標之廠商,對於本機關開標前當場說明之事項,視為同意。廠商未派員到場或雖到場但於開標主持人要求廠商(書面)說明、(比)減價或辦理其他必要事項而未於開標主持人宣佈時間起,15分鐘內辦理者,均視同放棄。
(七)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本機關不另通知)。
(八)請廠商隨時上網留意招標內容變動情形,確保以最新招標文件投標。
(九)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契約後續擴充,總執行金額(含後續擴充)上限為「13,590,440元整」,即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為後續擴充金額,其中若依原契約所定工作項目內容,則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辦理,擴充期間預估至115年7月31日前或結算金額已達本案後續擴充金額止。
(十)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