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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30843
公佈日期 : 2025/10/30
採購單位 :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
採購案號 : 106114B003
採購名稱 : 114年度瑞芳產業園區瑞安橋維修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004650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61,266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6114B003
採購名稱:114年度瑞芳產業園區瑞安橋維修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
機關地址:204基隆市安樂區武訓街59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姚毓娟
連絡人電話:(02)24310017#8110
傳真號碼:(02)2432870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17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22
開標日期:2025/10/2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68,345 元
Email:yjyau@bip.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依法設立之土木包工業(含)以上營造業。廠商檢附依法登記或設立之營造業登記證。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依法設立之土木包工業(含)以上營造業。廠商檢附依法登記或設立之營造業登記證。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1)承攬工程手冊:影本(1-12頁) 二、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証明文件、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証明。【查覆單以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並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三、其屬營業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証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証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投標廠商切結書 切結書1 切結書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執業技師) 六、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倘於現場領標者,請檢附收據證明。 七、查詢押標金保證金同意書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依法設立之土木包工業(含)以上營造業。廠商檢附依法登記或設立之營造業登記證。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1)承攬工程手冊:影本(1-12頁) 二、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証明文件、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証明。【查覆單以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並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三、其屬營業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証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証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投標廠商切結書 切結書1 切結書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執業技師) 六、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倘於現場領標者,請檢附收據證明。 七、查詢押標金保證金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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