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30785
公佈日期 : 2025/10/30
採購單位 : 國立旗美高級中學
採購案號 : CMSH11406
採購名稱 : 育美樓屋頂防水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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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9763329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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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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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98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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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MSH11406
採購名稱:育美樓屋頂防水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國立旗美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842高雄市旗山區樹人路2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唐組長
連絡人電話:(07)6612502#510
傳真號碼:(07)661809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09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13
開標日期:2025/10/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147,554 元
Email:cmsh510@ms1.cmsh.khc.edu.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一)投標廠商之資格:
1.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及施行細則第38條之不得參加投標、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或協助投標廠商等規定。
2.依法登記設立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11)。(本工程防水工程項目之金額已逾60萬元,依據「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三條第1項第4款規定,土木包工業可承攬專業防水工程造價限額為60萬元以下,故不得承攬本工程。)。
(二)其他證明文件: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限期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投標截止前30日內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作為證明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2、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押標金。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其餘詳如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投標廠商之資格:
1.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及施行細則第38條之不得參加投標、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或協助投標廠商等規定。
2.依法登記設立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11)。(本工程防水工程項目之金額已逾60萬元,依據「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三條第1項第4款規定,土木包工業可承攬專業防水工程造價限額為60萬元以下,故不得承攬本工程。)。
(二)其他證明文件: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限期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投標截止前30日內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作為證明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2、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押標金。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其餘詳如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