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5130780
公佈日期 : 2025/10/30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U1140630-1
採購名稱 : 「桃園鐵路地下化沿線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委託技術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683406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U1140630-1
採購名稱:「桃園鐵路地下化沿線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委託技術服務案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廖祥熙先生
連絡人電話:(03)3322101#5222
傳真號碼:(03)339376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8/12
截止收件日期:2025/09/11
開標日期:2025/09/1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5,000,000 元
Email:10066293@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以下擇1):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師事務所或建築師事務所。 3.具備本案專業之合法公司。(營業項目代碼至少包含:IG02010研究發展服務業或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二) 應附具之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以下擇1):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技師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限內) 技師執業執照(有效期限內) 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限內) (2)技師或建築師事務所 技師執業執照或建築師開業證書(有效期限內) 技師或建築師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限內) (3)具備本案專業之合法公司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至少包含:IG02010研究發展服務業或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服務建議書。 4.電子領標憑據。
附加說明 :
【履約期限】: 1.工作計畫書: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交工作計畫書1式5份予機關審查。(含PDF檔及可供編輯之電子檔) 2.期初報告書:廠商自決標次日起90日曆天內,提交「鐵路沿線土地總體發展策略」期初報告書初稿1式5份,內容應包含計畫需求說明書工作項目第2項第1款至第3款第2目。(廠商應提供PDF檔及其他可供編輯之電子檔,數量得視機關需求調整) 3.期末報告書:期初報告書經機關備查通知日次日起90日曆天內,提交「鐵路沿線土地總體發展策略」期末報告書稿1式5份,內容應包含計畫需求說明書工作項目第2項之全部工作項目。(廠商應提供PDF檔及其他可供編輯之電子檔,數量得視機關需求調整) 4.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程序之配合: (1)廠商應「鐵路沿線土地總體發展策略」期末告告書定稿核備後,經機關中之日起60日曆天內依專案通盤檢討法定程序辦理公告公開徵求意見等相關作業。 (2)廠商應自完成公告公開徵求意見期滿次日起45日曆天內,提交都市計畫公開展覽草案1式5份,經機關同意後廠商應製作辦理公開展覽所需計畫書圖(依法定程序所需數量),並提供PDF檔及其他可可供編輯支電子檔。 (3)廠商應於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含專案小組)會議記錄發文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交修正資料或再製作計畫書圖(依機關所需數量)。 5.製作相關文宣或宣導品:廠商應依機關指定日期製作並提交與本案有關之文宣或宣導品。 6.廠商於本案所有工作項目完成後,應於機關發文通知日之次日起20日曆天內,提交結案工作成果。 7.前七項所列書圖及其他有關資料,應於機關校對後仍需再修正者,廠商應依機關指定期限內回復或完成後送(寄)達機關。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綜合規劃科(03-3322101分機5222)廖祥熙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履約期限】: 1.工作計畫書: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交工作計畫書1式5份予機關審查。(含PDF檔及可供編輯之電子檔) 2.期初報告書:廠商自決標次日起90日曆天內,提交「鐵路沿線土地總體發展策略」期初報告書初稿1式5份,內容應包含計畫需求說明書工作項目第2項第1款至第3款第2目。(廠商應提供PDF檔及其他可供編輯之電子檔,數量得視機關需求調整) 3.期末報告書:期初報告書經機關備查通知日次日起90日曆天內,提交「鐵路沿線土地總體發展策略」期末報告書稿1式5份,內容應包含計畫需求說明書工作項目第2項之全部工作項目。(廠商應提供PDF檔及其他可供編輯之電子檔,數量得視機關需求調整) 4.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程序之配合: (1)廠商應「鐵路沿線土地總體發展策略」期末告告書定稿核備後,經機關中之日起60日曆天內依專案通盤檢討法定程序辦理公告公開徵求意見等相關作業。 (2)廠商應自完成公告公開徵求意見期滿次日起45日曆天內,提交都市計畫公開展覽草案1式5份,經機關同意後廠商應製作辦理公開展覽所需計畫書圖(依法定程序所需數量),並提供PDF檔及其他可可供編輯支電子檔。 (3)廠商應於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含專案小組)會議記錄發文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交修正資料或再製作計畫書圖(依機關所需數量)。 5.製作相關文宣或宣導品:廠商應依機關指定日期製作並提交與本案有關之文宣或宣導品。 6.廠商於本案所有工作項目完成後,應於機關發文通知日之次日起20日曆天內,提交結案工作成果。 7.前七項所列書圖及其他有關資料,應於機關校對後仍需再修正者,廠商應依機關指定期限內回復或完成後送(寄)達機關。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綜合規劃科(03-3322101分機5222)廖祥熙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