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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30532
公佈日期 : 2025/10/29
採購單位 : 國立臺南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採購案號 : 114TNAHB08
採購名稱 : 第79屆115級學生畢業紀念冊(含攝影、編輯教學及製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503391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TNAHB08
採購名稱:第79屆115級學生畢業紀念冊(含攝影、編輯教學及製作)
採購類別: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國立臺南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710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948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曹宏吉、楊于萱
連絡人電話:(06)2338501#402、302
傳真號碼:(06)233955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03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08
開標日期:2025/10/0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67,850 元
Email:a29911118940@gm.tntcsh.tn.edu.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01 押標金 02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03 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04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05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06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三用文件) 07 標價清單正本 08 切結書正本 09 企劃書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開標程序:本案預計於114年10月8日下午2時00分開標,審查投標文件,審查完畢後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合格廠商將於114年10月15日下午2時00分(預計時間,如有變更,以本校電話通知為準)於評審會議簡報,評審會議結束後,會議記錄及結果奉核准後,擇符合需要者依序辦理議價(約),並簽請鈞長或其授權人員參考廠商報價訂定底價,如作業時間允許,是日即辦理議價程序,請投標廠商事先規劃簡報人力及製作簡報,並請攜帶投標文件之印章(公司大小章),若不便攜出請先填具委託代理授權書。 廠商無論採書面投標或電子投標,投標廠商應依照招標公告或通知各階段開標之時間及地點(已公告者招標機關不另通知),由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攜帶身份證件、印章、委託代理授權書(詳委託代理授權書說明)到場參加,未能依期限參加或未攜帶合格之印章及授權書辦理者,如有依採購法第五十一條、五十三條、五十四條、五十七條之規定須由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時,視同放棄。 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工程會96年5月8日工程企字第09600182560號令及投標須知第80點或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投標須知第75點規定,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主持開標人於指定開標場所現場通知廠商代表)再行提出電子憑據號碼,未派員到場或提出之憑據號碼經查詢非供本次使用,視同未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者,應不決標予該廠商。 本案採固定價格,創意項目與採購標的有關者為限。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開標程序:本案預計於114年10月8日下午2時00分開標,審查投標文件,審查完畢後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合格廠商將於114年10月15日下午2時00分(預計時間,如有變更,以本校電話通知為準)於評審會議簡報,評審會議結束後,會議記錄及結果奉核准後,擇符合需要者依序辦理議價(約),並簽請鈞長或其授權人員參考廠商報價訂定底價,如作業時間允許,是日即辦理議價程序,請投標廠商事先規劃簡報人力及製作簡報,並請攜帶投標文件之印章(公司大小章),若不便攜出請先填具委託代理授權書。 廠商無論採書面投標或電子投標,投標廠商應依照招標公告或通知各階段開標之時間及地點(已公告者招標機關不另通知),由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攜帶身份證件、印章、委託代理授權書(詳委託代理授權書說明)到場參加,未能依期限參加或未攜帶合格之印章及授權書辦理者,如有依採購法第五十一條、五十三條、五十四條、五十七條之規定須由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時,視同放棄。 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工程會96年5月8日工程企字第09600182560號令及投標須知第80點或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投標須知第75點規定,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主持開標人於指定開標場所現場通知廠商代表)再行提出電子憑據號碼,未派員到場或提出之憑據號碼經查詢非供本次使用,視同未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者,應不決標予該廠商。 本案採固定價格,創意項目與採購標的有關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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