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30463
公佈日期 : 2025/10/29
採購單位 : 花蓮縣立宜昌國民中學
採購案號 : 1141020h01
採購名稱 : 114年度花蓮縣第2次身心障礙學生(肢體類輔具)財物採購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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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1314367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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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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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35,3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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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020h01
採購名稱:114年度花蓮縣第2次身心障礙學生(肢體類輔具)財物採購
採購類別:採購-醫療用品類
採購單位:花蓮縣立宜昌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973花蓮縣吉安鄉宜昌村宜昌一街4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鍾今怡
連絡人電話:(038)520803#205
傳真號碼:(038)53917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23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28
開標日期:2025/10/2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35,300 元
Email:td920177@gmail.com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校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校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 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校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三、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四、符合資格之廠商為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請依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獨資之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者,請檢附負責人為原住民之戶籍謄本或原住民主管機關出具有效期間6個內之證明。
五、依據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本案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開標。
六、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七、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如因故停止辦公,本校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辦理,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亦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校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校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 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校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三、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四、符合資格之廠商為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請依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獨資之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者,請檢附負責人為原住民之戶籍謄本或原住民主管機關出具有效期間6個內之證明。
五、依據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本案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開標。
六、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七、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如因故停止辦公,本校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辦理,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亦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