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29567
公佈日期 : 2025/10/29
採購單位 : 新竹市政府
採購案號 : 114A102
採購名稱 : 新竹市凌雲公園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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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4266595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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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996,319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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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A102
採購名稱:新竹市凌雲公園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新竹市政府
機關地址:300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萬怡君
連絡人電話:(03)5216121#527
傳真號碼:(03)524690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9/16
截止收件日期:2025/09/24
開標日期:2025/09/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037,060 元
Email:02615@ems.hc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一)建築師事務所或(二)相關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三)相關技師事務所或(四)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法人(營業項目: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服務業)。
附加說明 :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一)建築師事務所: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建築師開業證書。
(二)相關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會員證:當年度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5)相關技師之執業執照。
(三)、相關技師事務所: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相關技師之執業執照。
(四)、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營業項目: 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二、履約期限:
(一)設計部分:
總規劃設計天數為決標次日起95天,其履約分段進度如下:
1.服務實施計畫書提送期限依契約第8條規定辦理。
2.基本設計階段:自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送,由機關通知採審查會議方式審查。
3.細部設計階段:自基本設計審查會審核同意後起算45日曆天內提送,由機關通知採審查會議方式審查。
4.工程發包階段:自細部設計預算書圖審查會審核同意後起算20日曆天內提送工程發包預算書圖5份,由機關通知採審查會議方式審查。
5.工程預算書圖經機關審查通過後,廠商應於機關指定期限內提送修正後工程預算書圖、空白標單及數量計算書等相關資料併電子檔(圖檔須同時附AutoCAD及PDF 格式)送交機關。
6.若有需要申請建築執照時,廠商應於工程預算書圖審查核定後20日曆天內掛號申請建築執照(視相關法令規定或實際需要辦理);並於取得建造執照次日起14日內應向電力、電信、自來水、天然氣、消防、污水處理等之相關單位,申請圖審掛號(視相關法令規定或實際需要辦理)。
(二)監造部分:
1.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2.監造計畫書應於工程發包預算書圖核定後起算20日曆天內提送。
(三)視需要協助爭取中央補助經費部分: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期限內(7日以上)完成申請文件(含簡報)之編撰工作。
三、本案預計金額:新臺幣2,037,060元整。(詳如投標須知第6點)
*其他:開標當日進行資格審查,其他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如為電子領標,採郵寄投標或專人送達方式或電子投標之廠商,應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並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採書面方式投標之廠商應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領標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放入標封,開標時機關檢驗該憑據編號應存在且不重複。
*「電子繳交憑據」請列印併入投送,憑據號碼須經核對符合。
*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一二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新竹調查站傳真:(03)5385052
*『得標廠商請自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https//www.hcct.gov.tw)或至新竹市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如有印花稅繳款相關問題,請洽新竹市稅務局服務專線03-5225161轉319』。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一)建築師事務所: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建築師開業證書。
(二)相關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會員證:當年度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5)相關技師之執業執照。
(三)、相關技師事務所: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相關技師之執業執照。
(四)、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營業項目: 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二、履約期限:
(一)設計部分:
總規劃設計天數為決標次日起95天,其履約分段進度如下:
1.服務實施計畫書提送期限依契約第8條規定辦理。
2.基本設計階段:自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送,由機關通知採審查會議方式審查。
3.細部設計階段:自基本設計審查會審核同意後起算45日曆天內提送,由機關通知採審查會議方式審查。
4.工程發包階段:自細部設計預算書圖審查會審核同意後起算20日曆天內提送工程發包預算書圖5份,由機關通知採審查會議方式審查。
5.工程預算書圖經機關審查通過後,廠商應於機關指定期限內提送修正後工程預算書圖、空白標單及數量計算書等相關資料併電子檔(圖檔須同時附AutoCAD及PDF 格式)送交機關。
6.若有需要申請建築執照時,廠商應於工程預算書圖審查核定後20日曆天內掛號申請建築執照(視相關法令規定或實際需要辦理);並於取得建造執照次日起14日內應向電力、電信、自來水、天然氣、消防、污水處理等之相關單位,申請圖審掛號(視相關法令規定或實際需要辦理)。
(二)監造部分:
1.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2.監造計畫書應於工程發包預算書圖核定後起算20日曆天內提送。
(三)視需要協助爭取中央補助經費部分: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期限內(7日以上)完成申請文件(含簡報)之編撰工作。
三、本案預計金額:新臺幣2,037,060元整。(詳如投標須知第6點)
*其他:開標當日進行資格審查,其他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如為電子領標,採郵寄投標或專人送達方式或電子投標之廠商,應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並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採書面方式投標之廠商應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領標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放入標封,開標時機關檢驗該憑據編號應存在且不重複。
*「電子繳交憑據」請列印併入投送,憑據號碼須經核對符合。
*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一二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新竹調查站傳真:(03)5385052
*『得標廠商請自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https//www.hcct.gov.tw)或至新竹市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如有印花稅繳款相關問題,請洽新竹市稅務局服務專線03-5225161轉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