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28155
公佈日期 : 2025/10/27
採購單位 : 屏東縣政府
採購案號 : B096-1140730-1B
採購名稱 : 屏東縣歷史建築枋寮支廳舍修復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含因應計畫)及監造技術服務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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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1030952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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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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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42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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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B096-1140730-1B
採購名稱:屏東縣歷史建築枋寮支廳舍修復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含因應計畫)及監造技術服務案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屏東縣政府
機關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文化資產保護所 何幸祈
連絡人電話:(08)7210234#566
傳真號碼:(08)722700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8/01
截止收件日期:2025/08/18
開標日期:2025/08/1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500,000 元
Email:a9610038@oa.pth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摘要: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營(執)業範圍應包含提供土木、結構或建築等科別(擇一即可)之等服務,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投標廠商須符合下類廠商之一: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2.技師事務所3.建築師事務所。
附加說明 :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逕向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購領。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郵資(票),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逕寄「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購領。(請註明標的名稱,並自行計算郵遞時間)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每份新台幣50元整。
(三)、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郵遞寄達「屏東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或每日辦公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文書檔案科(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四)、押標金、履約保證金額度:新台幣0元。
(五)、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第52條第1項第3款(準用)規定辦理。
(六)、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之評選會時間另行通知。
(七)、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八)、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九)、本案標價請依工程建造費百分比法填寫,本案預算約工程建造費25,000,000元×14﹪,廠商標單標價總額填寫若超過14﹪為無效標,不予減價機會。
(十)、本案係屏東縣文化資產保護所委託本府代辦之採購案件,得標廠商請逕洽屏東縣文化資產保護所辦理後續事宜。
屏東縣政府 檢舉專線:(08)7337366。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
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8)7320415轉6691
法務部調查局 檢舉電話:(02)2918888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屏東縣調查站 檢舉電話:(08)7368888 檢舉信箱: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逕向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購領。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郵資(票),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逕寄「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購領。(請註明標的名稱,並自行計算郵遞時間)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每份新台幣50元整。
(三)、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郵遞寄達「屏東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或每日辦公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文書檔案科(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四)、押標金、履約保證金額度:新台幣0元。
(五)、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第52條第1項第3款(準用)規定辦理。
(六)、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之評選會時間另行通知。
(七)、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八)、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九)、本案標價請依工程建造費百分比法填寫,本案預算約工程建造費25,000,000元×14﹪,廠商標單標價總額填寫若超過14﹪為無效標,不予減價機會。
(十)、本案係屏東縣文化資產保護所委託本府代辦之採購案件,得標廠商請逕洽屏東縣文化資產保護所辦理後續事宜。
屏東縣政府 檢舉專線:(08)7337366。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
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8)7320415轉6691
法務部調查局 檢舉電話:(02)2918888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屏東縣調查站 檢舉電話:(08)7368888 檢舉信箱: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