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27434
公佈日期 : 2025/10/23
採購單位 : 花蓮縣政府
採購案號 : AB1140006040
採購名稱 : 原創聚落館地質調查及安全評估委託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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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4289530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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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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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AB1140006040
採購名稱:原創聚落館地質調查及安全評估委託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花蓮縣政府
機關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陳志強
連絡人電話:(03)8233200#510
傳真號碼:(03)822234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02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08
開標日期:2025/10/0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00,000 元
Email:jungle@hl.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基本資格(擇一即可):依法登記執業之應用地質技師、大地工程技師、土木工程技師、採礦工程技師、水利工程技師、水土保持技師或依技師法規定得執行地質業務之技師事務所或顧問公司。
2、應檢附之證明文件:詳花蓮縣政府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三、本府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0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府依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一百零二條第三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該廠商之履約能力已有疑義,為避免該廠商利用此空窗期繼續參與本府之採購,爰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四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認定,本府於招標文件明定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府之採購。
四、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如因故停止辦公,本府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辦理,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亦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五、報告資料須經審查核可或報告資料無待解決事項為止。
六、企劃書建議不超過10頁較佳。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三、本府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0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府依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一百零二條第三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該廠商之履約能力已有疑義,為避免該廠商利用此空窗期繼續參與本府之採購,爰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四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認定,本府於招標文件明定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府之採購。
四、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如因故停止辦公,本府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辦理,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亦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五、報告資料須經審查核可或報告資料無待解決事項為止。
六、企劃書建議不超過10頁較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