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27346
公佈日期 : 2025/10/23
採購單位 : 臺東縣成功鎮公所
採購案號 : 114CS14-E01
採購名稱 : 成功鎮都歷部落整體環境改善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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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7068908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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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77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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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CS14-E01
採購名稱:成功鎮都歷部落整體環境改善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臺東縣成功鎮公所
機關地址:961臺東縣成功鎮中山路176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葉栥瑄
連絡人電話:(089)851004#14
傳真號碼:(089)85386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15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22
開標日期:2025/10/2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932,156 元
Email:ck233@ck.taitun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丙等以上(含)綜合營造業(E101011)。
(2)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之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期限內者。
(3)未受相關主管機關公告懲罰,在停業處分期間者。
附加說明 : 1.若截?收件?或開標?適逢天災停?上班,則順延?下?上班?同?開標時間截?收件及開標。
2.使?電?領標之廠商,請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請放入證件封內)。
3.未附「投標廠商聲明書」者,為不合格標,不得參予價格標、競/減價作業及決標對象。
「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八項勾「是」,或符合附註7關係??分情形者,依規需另填寫、檢附「公職?員及關係??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請放入證件封內)。
「投標廠商聲明書」第?項員?總?數逾100?者,請填寫實際?數。
4.「查詢押標?保證?相關資料同意書」為招標文件之?,請投標廠商依格式書寫完成後蓋章,納入開標時資格標審查項?(未訂定押標?者,無須檢附)。
5.本機關已公開預算?額,?於投標須知內規定,投標廠商標價?於公告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得參予競/減價作業及決標對象。
6.因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13?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相關公司設立登記證明,請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全國商??政服務入?網」下載 (http://gcis.nat.gov.tw/new_open_system.jsp)。
7.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起10?內,按照本機關所規定之契約格式、份數及所需文件內容,製作裝訂並與本機關簽訂契約,並應於決標?起14日內申報開工。另整體施工計畫、品質計畫,得標廠商原則應於決標次日起10日內函報監造單位審核,於開工前1日核定。
8.本案工程驗收合格後除須繳交全案工程保固保證金外,廠商須另提報「植栽撫育養護作業計畫」送機關審核,並另繳交詳細價目表內第壹.四.(一)~壹.四.(六)植栽項目之結算總額35%,作為植栽養護保活保證金,繳清植栽養護保活保證金後,機關始可付清工程尾款。另自驗收合格日起,廠商應負責植栽撫育養護3個月,期滿通報機關辦理植栽養護保活查驗作業,共計1次;俟植栽養護期滿,經甲方查驗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一次無息退還「植栽養護保活保證金」。
9.本案開工後,工區內契約設計改善巷道範圍內擬規劃辦理移除之地面上各事業單位(電力、電信、第四台,不含公所路燈)之桿件、線路等設施,得標廠商需協助公所向各事業單位聯絡、申請辦理桿線遷移事宜,並配合甲方指示與各桿線事業單位進場遷移作業、時間,滾動檢討修正各工區進場施工順序與進度時程,相關聯絡申請、施工配合辦理、工序工期調整修正等衍生費用,已編入相關契約項目費用內,甲方不另給付。
10.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若截?收件?或開標?適逢天災停?上班,則順延?下?上班?同?開標時間截?收件及開標。
2.使?電?領標之廠商,請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請放入證件封內)。
3.未附「投標廠商聲明書」者,為不合格標,不得參予價格標、競/減價作業及決標對象。
「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八項勾「是」,或符合附註7關係??分情形者,依規需另填寫、檢附「公職?員及關係??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請放入證件封內)。
「投標廠商聲明書」第?項員?總?數逾100?者,請填寫實際?數。
4.「查詢押標?保證?相關資料同意書」為招標文件之?,請投標廠商依格式書寫完成後蓋章,納入開標時資格標審查項?(未訂定押標?者,無須檢附)。
5.本機關已公開預算?額,?於投標須知內規定,投標廠商標價?於公告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得參予競/減價作業及決標對象。
6.因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13?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相關公司設立登記證明,請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全國商??政服務入?網」下載 (http://gcis.nat.gov.tw/new_open_system.jsp)。
7.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起10?內,按照本機關所規定之契約格式、份數及所需文件內容,製作裝訂並與本機關簽訂契約,並應於決標?起14日內申報開工。另整體施工計畫、品質計畫,得標廠商原則應於決標次日起10日內函報監造單位審核,於開工前1日核定。
8.本案工程驗收合格後除須繳交全案工程保固保證金外,廠商須另提報「植栽撫育養護作業計畫」送機關審核,並另繳交詳細價目表內第壹.四.(一)~壹.四.(六)植栽項目之結算總額35%,作為植栽養護保活保證金,繳清植栽養護保活保證金後,機關始可付清工程尾款。另自驗收合格日起,廠商應負責植栽撫育養護3個月,期滿通報機關辦理植栽養護保活查驗作業,共計1次;俟植栽養護期滿,經甲方查驗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一次無息退還「植栽養護保活保證金」。
9.本案開工後,工區內契約設計改善巷道範圍內擬規劃辦理移除之地面上各事業單位(電力、電信、第四台,不含公所路燈)之桿件、線路等設施,得標廠商需協助公所向各事業單位聯絡、申請辦理桿線遷移事宜,並配合甲方指示與各桿線事業單位進場遷移作業、時間,滾動檢討修正各工區進場施工順序與進度時程,相關聯絡申請、施工配合辦理、工序工期調整修正等衍生費用,已編入相關契約項目費用內,甲方不另給付。
10.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