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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27153
公佈日期 : 2025/10/23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140916-1
採購名稱 : 新北捷運中運量車站事務暨旅客服務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740856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8,025,584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916-1
採購名稱:新北捷運中運量車站事務暨旅客服務工作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採購處姜林小姐/新北捷運公司張小姐(02-2219-9333分機85356)
連絡人電話:(02)29603456#7665
傳真號碼:(02)295309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08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21
開標日期:2025/10/2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8,057,884 元
Email:AD9100@ms.ntpc.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公司或行號(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人力勞務管理]或相關業務者(應檢附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且二、廠商具有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人力勞務管理]之供應或承做者); 且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四、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
【第3次招標注意事項】1.本案第2次招標結果為流標。2.本案依原招標案號及方式續行招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詳如本次公告內容。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張小姐(電話02-2219-9333分機85356) 【後續擴充】 (一)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工作說明書內規範之內容;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年,金額為新臺幣3,937萬4,402元。 (二) 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 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 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異議受理單位及附記救濟程序】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配合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第3次招標注意事項】1.本案第2次招標結果為流標。2.本案依原招標案號及方式續行招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詳如本次公告內容。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張小姐(電話02-2219-9333分機85356) 【後續擴充】 (一)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工作說明書內規範之內容;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年,金額為新臺幣3,937萬4,402元。 (二) 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 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 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異議受理單位及附記救濟程序】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配合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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