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26968
公佈日期 : 2025/10/22
採購單位 :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採購案號 : 11410151
採購名稱 : 114年度苗栗縣苑裡鎮苑港濱海公園遊戲場環境設施改善工程委託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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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452331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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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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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11,738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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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0151
採購名稱:114年度苗栗縣苑裡鎮苑港濱海公園遊戲場環境設施改善工程委託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機關地址:358苗栗縣苑裡鎮客庄里信義路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陳欣怡
連絡人電話:(037)559348
傳真號碼:(037)86902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16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21
開標日期:2025/10/2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18,100 元
Email:chensy@ems.miaoli.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請依採購案件屬性明列投標廠商資格)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土木、結構、水利技師工程顧問機構(事務所),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二)投標廠商應檢具之【資格審查】文件(影本),請詳閱投標須知第60點。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採購案預算經費如涉及中央或上級單位補助款者,需俟補助款入庫狀況撥付廠商款項,於付款前不生本所遲延問題】。
1.相關採購投標程序問題,請洽發包中心承辦人:郭宥蓁 (037-853237)。
2.廠商若未派員或無授權人到場,視同放棄議價(約)權利。
3.本案開標後繼續召開評審會議。原則同日辦理議價(約)。
4.本案參照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委員會成立後委員名單應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本案評審委員為鍾委員永坤、劉委員仁傑、邱委員詒絜、黃委員仲杰、許委員嘉茹共五人,並由鍾委員永坤擔任召集人,劉委員仁傑擔任副召集人。
5.廠商切結書、投標廠商聲明書、廠商授權書(若有需要)及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請務必附上並蓋章,以免造成不合格標。
6.本採購如依政府採購法以公告程序或同法第105條辦理之情形者,且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7.得標廠商需繳印花稅,印花稅票正確銷花方式,請參考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is.gd/SdfswO,如遇有印花稅適用疑義,請諮詢苗栗縣政府稅務局牌照稅科(電話:037-331900分機1611、1612)。
8.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採購案預算經費如涉及中央或上級單位補助款者,需俟補助款入庫狀況撥付廠商款項,於付款前不生本所遲延問題】。
1.相關採購投標程序問題,請洽發包中心承辦人:郭宥蓁 (037-853237)。
2.廠商若未派員或無授權人到場,視同放棄議價(約)權利。
3.本案開標後繼續召開評審會議。原則同日辦理議價(約)。
4.本案參照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委員會成立後委員名單應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本案評審委員為鍾委員永坤、劉委員仁傑、邱委員詒絜、黃委員仲杰、許委員嘉茹共五人,並由鍾委員永坤擔任召集人,劉委員仁傑擔任副召集人。
5.廠商切結書、投標廠商聲明書、廠商授權書(若有需要)及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請務必附上並蓋章,以免造成不合格標。
6.本採購如依政府採購法以公告程序或同法第105條辦理之情形者,且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7.得標廠商需繳印花稅,印花稅票正確銷花方式,請參考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is.gd/SdfswO,如遇有印花稅適用疑義,請諮詢苗栗縣政府稅務局牌照稅科(電話:037-331900分機1611、1612)。
8.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