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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26797
公佈日期 : 2025/10/22
採購單位 :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採購案號 : 1140911001
採購名稱 : 114年度苗栗縣卓蘭鎮垃圾衛生掩埋場水土保持規劃及計畫(含測量及簽證)委託勞務技術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377951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49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911001
採購名稱:114年度苗栗縣卓蘭鎮垃圾衛生掩埋場水土保持規劃及計畫(含測量及簽證)委託勞務技術服務案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機關地址:369苗栗縣卓蘭鎮新厝里中山路127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清潔隊隊長陳富原
連絡人電話:(04)25892101#310
傳真號碼:(04)2589940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9/17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01
開標日期:2025/10/0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560,000 元
Email:sky32004@ems.miaoli.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另如允許合作社(含原住民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且無不良紀錄者,並應具備合格證件。餘詳投標須知。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含水土保持科、土木工程科、水利工程科或大地工程科或聘有上列專業技師。 2.水土保持、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或大地工程技師事務所。
附加說明 :
壹.若截標日或開標日遇到天災或人力不可抗力事件本所停止上班時,將截標日或開標日延至下一上班日之原截標相同時間或原開標相同時間。若開標當日有數案件 同時開標時,依案號之順序依序開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議價、比減價格之權利。廠商標價超過預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餘詳投標須知【檢驗上傳標案:本所nas2/Public/財政暨行政課/電子領標儲存區1,需求單位自行檢視】。 貳. 須知三十八、無押標金之理由為: ■(1)勞務採購。 須知三十九、履約保證金金額: ■一定金額:新臺幣壹拾伍萬元整(以不逾預算金額10%為原則)。 須知四十三、履約保證金繳納期限:決標次日起5日內繳納。 須知四十五、保固保證金金額(無者免填): 須知四十六、保固保證金有效期(無保固保證金者免填): 須知四十七、保固保證金繳納期限(無保固保證金者免填): 須知五十三、各種保證金之繳納處所:本所財政暨行政課。 契約: 第二條: 2.工作地點:卓蘭鎮神明段751地號。 3.辦理緣由:本鎮垃圾衛生掩埋場設置民國88年,民國86年經台灣省政府社會處同意停閉該公墓土地,並經苗栗縣政府民國86年認定無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於民國96年辦理復育工程,迄今掩埋面已無執行垃圾掩埋作業。本鎮垃圾掩埋場於設置初,工程預算書、工程招標文件、工程合約書皆有送上級機關,亦有取得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水土保持完工時亦具水土保持竣工檢核表,惟後續用地類別變更程序未完成。爰此,為本鎮既有掩埋場申請使用地類別變更 ,將「殯葬用地」變更為「特殊目的事業用地」,需補行水土保持規劃及計畫等作業。 4.撰寫水土保持規劃書、水土保持計畫及簽證。印製水土保持規劃書及計畫各12份(其餘份數,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審查機關要求提供及提供相關電子檔)。 5.本案不含鑽探作業,惟水土保持規劃書及計畫編製、送審及相關作業時應配合鑽探報告成果。 6.地形測量及圖檔製作:配合水土保持送件所需實測圖檔製作(含簽證)。 7.配合出(列)席各相關審查會、現場勘查、簡報、答覆說明與資料之準備及修正。 8.本案含送審及主管機關審查所需相關費用及規費。 第五條: (一)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依下列條件辦理付款: 2.分期付款(無者免填): (1)契約分期付款為契約價金總額 %(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其各期之付款條件: A.第一期款:廠商完成地形測量及編撰水土保持規劃書,送交主管機關掛件並繳交審查規費後,得向機關申請撥付契約價金總額35%。 B.第二期款:水土保持規劃書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且無待解決事項後,得向機關申請撥付契約價金總額15%。 C.第三期款:廠商完成編撰水土保持計畫,送交主管機關掛件並繳交審查規費後,得向機關申請撥付契約價金總額35%。 D.第四期款:水土保持計畫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且無待解決事項後,得向機關申請撥付契約價金總額15%。… 3.驗收後付款:於驗收合格後,機關於接到廠商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 6.物價指數調整(無者免填): (1)履約進行期間,如遇物價波動時,得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物價指數 (由機關載明指數名稱),就漲跌幅超過5%之部分,調整契約價金(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得調整之標的項目)。… (八)廠商請領契約價金時應提出之其他文件為(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 ■2.保險單或保險證明。… ■6.契約約定之其他給付憑證文件。… (十五)機關發現廠商未依契約約定給付派駐勞工薪資時,得依附錄「機關處置廠商積欠派駐勞工薪資作業程序」辦理。 第十二條 (二)驗收程序(由機關擇需要者於招標時載明): ■1.廠商應於履約標的預定完成履約日前或完成履約當日,將完成履約日期書面通知機關。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機關應於收到該書面通知之日起 日(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2條規定,為7日)內會同廠商,依據契約核對完成履約之項目及數量,以確定是否完成履約。 ■3.履約標的完成履約後,無初驗程序者,機關應於接獲廠商通知備驗或可得驗收之程序完成後 日(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4條規定,為30日)內辦理驗收,並作成驗收紀錄。 ■4.其他(例如得依履約進度分期驗收,並得視案件情形採書面驗收):本案得視案件情形採書面驗收。 肆.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5892101*232,專線電話(兼傳真)04-25897591。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壹.若截標日或開標日遇到天災或人力不可抗力事件本所停止上班時,將截標日或開標日延至下一上班日之原截標相同時間或原開標相同時間。若開標當日有數案件 同時開標時,依案號之順序依序開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議價、比減價格之權利。廠商標價超過預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餘詳投標須知【檢驗上傳標案:本所nas2/Public/財政暨行政課/電子領標儲存區1,需求單位自行檢視】。 貳. 須知三十八、無押標金之理由為: ■(1)勞務採購。 須知三十九、履約保證金金額: ■一定金額:新臺幣壹拾伍萬元整(以不逾預算金額10%為原則)。 須知四十三、履約保證金繳納期限:決標次日起5日內繳納。 須知四十五、保固保證金金額(無者免填): 須知四十六、保固保證金有效期(無保固保證金者免填): 須知四十七、保固保證金繳納期限(無保固保證金者免填): 須知五十三、各種保證金之繳納處所:本所財政暨行政課。 契約: 第二條: 2.工作地點:卓蘭鎮神明段751地號。 3.辦理緣由:本鎮垃圾衛生掩埋場設置民國88年,民國86年經台灣省政府社會處同意停閉該公墓土地,並經苗栗縣政府民國86年認定無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於民國96年辦理復育工程,迄今掩埋面已無執行垃圾掩埋作業。本鎮垃圾掩埋場於設置初,工程預算書、工程招標文件、工程合約書皆有送上級機關,亦有取得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水土保持完工時亦具水土保持竣工檢核表,惟後續用地類別變更程序未完成。爰此,為本鎮既有掩埋場申請使用地類別變更 ,將「殯葬用地」變更為「特殊目的事業用地」,需補行水土保持規劃及計畫等作業。 4.撰寫水土保持規劃書、水土保持計畫及簽證。印製水土保持規劃書及計畫各12份(其餘份數,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審查機關要求提供及提供相關電子檔)。 5.本案不含鑽探作業,惟水土保持規劃書及計畫編製、送審及相關作業時應配合鑽探報告成果。 6.地形測量及圖檔製作:配合水土保持送件所需實測圖檔製作(含簽證)。 7.配合出(列)席各相關審查會、現場勘查、簡報、答覆說明與資料之準備及修正。 8.本案含送審及主管機關審查所需相關費用及規費。 第五條: (一)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依下列條件辦理付款: 2.分期付款(無者免填): (1)契約分期付款為契約價金總額 %(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其各期之付款條件: A.第一期款:廠商完成地形測量及編撰水土保持規劃書,送交主管機關掛件並繳交審查規費後,得向機關申請撥付契約價金總額35%。 B.第二期款:水土保持規劃書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且無待解決事項後,得向機關申請撥付契約價金總額15%。 C.第三期款:廠商完成編撰水土保持計畫,送交主管機關掛件並繳交審查規費後,得向機關申請撥付契約價金總額35%。 D.第四期款:水土保持計畫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且無待解決事項後,得向機關申請撥付契約價金總額15%。… 3.驗收後付款:於驗收合格後,機關於接到廠商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 6.物價指數調整(無者免填): (1)履約進行期間,如遇物價波動時,得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物價指數 (由機關載明指數名稱),就漲跌幅超過5%之部分,調整契約價金(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得調整之標的項目)。… (八)廠商請領契約價金時應提出之其他文件為(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 ■2.保險單或保險證明。… ■6.契約約定之其他給付憑證文件。… (十五)機關發現廠商未依契約約定給付派駐勞工薪資時,得依附錄「機關處置廠商積欠派駐勞工薪資作業程序」辦理。 第十二條 (二)驗收程序(由機關擇需要者於招標時載明): ■1.廠商應於履約標的預定完成履約日前或完成履約當日,將完成履約日期書面通知機關。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機關應於收到該書面通知之日起 日(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2條規定,為7日)內會同廠商,依據契約核對完成履約之項目及數量,以確定是否完成履約。 ■3.履約標的完成履約後,無初驗程序者,機關應於接獲廠商通知備驗或可得驗收之程序完成後 日(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4條規定,為30日)內辦理驗收,並作成驗收紀錄。 ■4.其他(例如得依履約進度分期驗收,並得視案件情形採書面驗收):本案得視案件情形採書面驗收。 肆.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5892101*232,專線電話(兼傳真)04-25897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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