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26572
公佈日期 : 2025/10/22
採購單位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採購案號 : 114-008-KL
採購名稱 : 東區業務組東區全人照護計畫推動及規劃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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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9484832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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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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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08-KL
採購名稱:東區業務組東區全人照護計畫推動及規劃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機關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軒轅路36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徐麗玲
連絡人電話:(03)8332111#2017
傳真號碼:(03)833201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9/11
截止收件日期:2025/09/22
開標日期:2025/09/2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000,000 元
Email:G110127@nhi.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基本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獲許可設立)、符合下列任一條件,且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止規定者(詳細內容請參閱本案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1.經政府核准登記在案之公司或行號。
2.醫療機構。
3.教育或學術研究機構。
4.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關(構)或團體。
(二)納稅證明文件:詳細內容請參閱本案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附加說明 : 一、本招標案實施電子領標作業,廠商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內索取相關招標文件;付費方式依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規定辦理。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但經本署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投標廠商如對招標文件、作業方式等有疑問,請於機關上班時間內向本署東區業務組洽詢:
(一)規格聯絡人:醫務管理科劉寶云小姐,電話:03-8332111分機2022。
(二)採購承辦人:綜合行政科徐麗玲小姐,電話:03-8332111分機2017。
三、開標時間:民國114年9月23日14時(如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辦理)。開標資格審查後,本機關另行辦理資格合格廠商之評選作業。
四、有權參加開標、評選會議及決標作業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至多3人。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或機關通知所定開標、評選及決標作業時間派員到指定之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協商等事宜,未依通知期限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非由負責人親自參加開標者,應填妥委任書正本1份(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一併置於標封內或由受任人攜至標場(受任人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備查)。
(三)公開評選作業
1.時間、地點:本署於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後另行通知。
2.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
3.依投標廠商評選須知辦理評選作業。
4.符合資格廠商之服務建議書,由採購評選委員進行評選,並召開採購評選委員會,評選優勝廠商及評定優勝序位。
(四)決標作業
1.時間、地點:本署於評選結果確認後將另行通知。
2.本署與評選優勝廠商之決標,依投標廠商評選須知辦理。
3.廠商參加決標之人員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備查。
4.評選最優勝廠商應由負責人或其受任人(應與委任書之受任人 為相同人員)到場辦理決標事宜。
五、其他:
(一)本案採固定費用決標,投標廠商之標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為不合格標。
(二)本案相關資訊請詳閱投標須知、契約條款及需求說明書等相關文件。
(三)衛生福利部政風處,地址:11558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1樓,廉政檢舉專線:02-85907904,傳真:02-85906050,廉政信箱:南港昆陽郵局161-36號信箱;本署廉政檢舉專線:02-27026291,傳真:02-27029935;東區業務組廉政檢舉專線:03-8331976,傳真:03-8331997。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本招標案實施電子領標作業,廠商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內索取相關招標文件;付費方式依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規定辦理。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但經本署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投標廠商如對招標文件、作業方式等有疑問,請於機關上班時間內向本署東區業務組洽詢:
(一)規格聯絡人:醫務管理科劉寶云小姐,電話:03-8332111分機2022。
(二)採購承辦人:綜合行政科徐麗玲小姐,電話:03-8332111分機2017。
三、開標時間:民國114年9月23日14時(如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辦理)。開標資格審查後,本機關另行辦理資格合格廠商之評選作業。
四、有權參加開標、評選會議及決標作業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至多3人。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或機關通知所定開標、評選及決標作業時間派員到指定之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協商等事宜,未依通知期限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非由負責人親自參加開標者,應填妥委任書正本1份(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一併置於標封內或由受任人攜至標場(受任人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備查)。
(三)公開評選作業
1.時間、地點:本署於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後另行通知。
2.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
3.依投標廠商評選須知辦理評選作業。
4.符合資格廠商之服務建議書,由採購評選委員進行評選,並召開採購評選委員會,評選優勝廠商及評定優勝序位。
(四)決標作業
1.時間、地點:本署於評選結果確認後將另行通知。
2.本署與評選優勝廠商之決標,依投標廠商評選須知辦理。
3.廠商參加決標之人員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備查。
4.評選最優勝廠商應由負責人或其受任人(應與委任書之受任人 為相同人員)到場辦理決標事宜。
五、其他:
(一)本案採固定費用決標,投標廠商之標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為不合格標。
(二)本案相關資訊請詳閱投標須知、契約條款及需求說明書等相關文件。
(三)衛生福利部政風處,地址:11558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1樓,廉政檢舉專線:02-85907904,傳真:02-85906050,廉政信箱:南港昆陽郵局161-36號信箱;本署廉政檢舉專線:02-27026291,傳真:02-27029935;東區業務組廉政檢舉專線:03-8331976,傳真:03-833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