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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26362
公佈日期 : 2025/10/22
採購單位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
採購案號 : 1141201950
採購名稱 : 114至117年委外辦理國產業務金錢債權督促程序及訴訟作業(臺南市)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240517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68,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201950
採購名稱:114至117年委外辦理國產業務金錢債權督促程序及訴訟作業(臺南市)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
機關地址: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18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黃瑞延
連絡人電話:(06)2111818#132
傳真號碼:(06)221849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9/04
截止收件日期:2025/09/11
開標日期:2025/09/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000,000 元
Email:tan@fnps.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請詳閱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基本資格文件 投標廠商營業項目內容中需載明有「HZ02010金融機構金錢債權收買業務」、「HZ02020辦理金融機構金錢債權之評價或拍賣業務」及「HZ02031公正第三人資產拍賣業務」等營業項目之ㄧ或有律師執業之律師事務所。且無不良記錄者(詳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檢附下列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投標廠商營業項目須列有「HZ02010金融機構金錢債權收買業務」、「HZ02020辦理金融機構金錢債權之評價或拍賣業務」及「HZ02031公正第三人資產拍賣業務」等營業項目之ㄧ ,得列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或直轄縣市、縣(市)政府網站)網站登記事項資料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為律師執業之律師事務所,則須提出律師執照及公會會員證書影本。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如為律師執業之律師事務所,則以代表人之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作為該事務所之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文件:(廠商出具『非拒絕往來戶』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資料查詢簡覆單之查詢截止日應在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如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2、欲郵寄領標單者,請附貼足郵資之限掛回郵大型信封郵寄至臺南辦事處(地址:704033臺南市北區富北街9號6樓),並書明欲領取之「標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如有誤投文件,本辦事處概不負責,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延誤投標本辦事處亦不負責;欲電子領標單者,則請逕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站(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3、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政風室檢舉電話:(07)2293712,檢舉電子信箱:kao12@fnps.gov.tw。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基本資格文件 投標廠商營業項目內容中需載明有「HZ02010金融機構金錢債權收買業務」、「HZ02020辦理金融機構金錢債權之評價或拍賣業務」及「HZ02031公正第三人資產拍賣業務」等營業項目之ㄧ或有律師執業之律師事務所。且無不良記錄者(詳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檢附下列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投標廠商營業項目須列有「HZ02010金融機構金錢債權收買業務」、「HZ02020辦理金融機構金錢債權之評價或拍賣業務」及「HZ02031公正第三人資產拍賣業務」等營業項目之ㄧ ,得列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或直轄縣市、縣(市)政府網站)網站登記事項資料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為律師執業之律師事務所,則須提出律師執照及公會會員證書影本。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如為律師執業之律師事務所,則以代表人之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作為該事務所之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文件:(廠商出具『非拒絕往來戶』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資料查詢簡覆單之查詢截止日應在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如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2、欲郵寄領標單者,請附貼足郵資之限掛回郵大型信封郵寄至臺南辦事處(地址:704033臺南市北區富北街9號6樓),並書明欲領取之「標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如有誤投文件,本辦事處概不負責,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延誤投標本辦事處亦不負責;欲電子領標單者,則請逕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站(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3、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政風室檢舉電話:(07)2293712,檢舉電子信箱:kao12@fnps.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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