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24245
公佈日期 : 2025/10/17
採購單位 :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L0214S2019L
採購名稱 : 基礎設施建設重置第1期計畫_斗南站月台雨棚重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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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6025935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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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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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L0214S2019L
採購名稱:基礎設施建設重置第1期計畫_斗南站月台雨棚重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之4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李先生/嘉義工務段 蕭智遠
連絡人電話:(07)5884060
傳真號碼:(07)58840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8/20
截止收件日期:2025/08/28
開標日期:2025/08/2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880,000 元
Email:0853092@railway.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有效期限之本國建築師開業證書。
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繳稅證明。
附加說明 : 履約地點]:斗南站(雲林縣斗南鎮)
[履約期限]:
(1). 自機關召開職業安全衛生協議組織會議後,依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7日內開工。
(2). 開工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現場鑽探並向機關提送鑽探報告書(地基調查報告書)。
(3). 鑽探報告書(地基調查報告書)函報機關之次日起(依廠商公文書發文日期為準)15日曆天內向機關提送生態檢核報告(內容詳附件1~1)。
(4). 生態檢核報告經機關審定後,應於獲機關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30日曆天內提送基本設計報告(內容詳附件1~1)予機關。
(5). 基本設計報告經機關審定後,應於獲機關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50日曆天內提送細部設計報告(內容詳附件1~1)予機關。
(6). 廠商執行契約應辦事項,及各項提送之報告書圖、計畫書圖、監造期間執行報表等契約約定文件資料,經審查需修正部分,除另有規定外,應於獲機關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15日曆天內辦理完成或修正提送;另修正再送審查次數,其修正原則以2次為限。每逾1日處以新臺幣1,000元之逾期罰款。
(7). 建築執照或合法許可證明文件申請及取得:
A.細部設計報告提送後,依本段通知日起15日曆天內(不含非可 歸責廠商時程),依程序分別向地方政府主管建築機關辦理「申 請建築執照掛件作業(含申請建築線指示)」或「申請合法許可證明文件」。
B.廠商自上述申請文件取得日之次日起15日曆天內(不含非可歸責廠商時程),依程序分別同時向地方政府之各管線單位、事業單位等,辦理圖說資料送審作業。
C.建築執照或合法許可證明文件申請及取得等應辦作業,審查單位訂定通知修正或補件期限,依訂定期限為準;未訂定修正或補件期限者,依機關(含其他管線單位、事業單位)書面通知日次日起15日曆天內完成修正或補件(其修正或補正原則以2次為限,新增意見除外)。廠商逾期未辦理或逾機關(含其他管線單位、事業單位)審查通知修正或補件期限者,每逾1日處以新臺幣1,000元之逾期罰款。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或電洽 嘉義工務段/蕭智遠 05-2324615#155
2.本案於招標公告中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3.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標:
(1)未檢附該標案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者。
(2)不同投標廠商之領標電子憑證序號相同者。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不含營業稅。
[檢舉受理單位]:
*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履約地點]:斗南站(雲林縣斗南鎮)
[履約期限]:
(1). 自機關召開職業安全衛生協議組織會議後,依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7日內開工。
(2). 開工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現場鑽探並向機關提送鑽探報告書(地基調查報告書)。
(3). 鑽探報告書(地基調查報告書)函報機關之次日起(依廠商公文書發文日期為準)15日曆天內向機關提送生態檢核報告(內容詳附件1~1)。
(4). 生態檢核報告經機關審定後,應於獲機關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30日曆天內提送基本設計報告(內容詳附件1~1)予機關。
(5). 基本設計報告經機關審定後,應於獲機關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50日曆天內提送細部設計報告(內容詳附件1~1)予機關。
(6). 廠商執行契約應辦事項,及各項提送之報告書圖、計畫書圖、監造期間執行報表等契約約定文件資料,經審查需修正部分,除另有規定外,應於獲機關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15日曆天內辦理完成或修正提送;另修正再送審查次數,其修正原則以2次為限。每逾1日處以新臺幣1,000元之逾期罰款。
(7). 建築執照或合法許可證明文件申請及取得:
A.細部設計報告提送後,依本段通知日起15日曆天內(不含非可 歸責廠商時程),依程序分別向地方政府主管建築機關辦理「申 請建築執照掛件作業(含申請建築線指示)」或「申請合法許可證明文件」。
B.廠商自上述申請文件取得日之次日起15日曆天內(不含非可歸責廠商時程),依程序分別同時向地方政府之各管線單位、事業單位等,辦理圖說資料送審作業。
C.建築執照或合法許可證明文件申請及取得等應辦作業,審查單位訂定通知修正或補件期限,依訂定期限為準;未訂定修正或補件期限者,依機關(含其他管線單位、事業單位)書面通知日次日起15日曆天內完成修正或補件(其修正或補正原則以2次為限,新增意見除外)。廠商逾期未辦理或逾機關(含其他管線單位、事業單位)審查通知修正或補件期限者,每逾1日處以新臺幣1,000元之逾期罰款。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或電洽 嘉義工務段/蕭智遠 05-2324615#155
2.本案於招標公告中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3.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標:
(1)未檢附該標案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者。
(2)不同投標廠商之領標電子憑證序號相同者。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不含營業稅。
[檢舉受理單位]:
*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