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23900
公佈日期 : 2025/10/16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營業處
採購案號 : 1091400025
採購名稱 : 115年高雄市道路挖掘管理中心值班員暨配電工程文書處理勞務性工作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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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4260192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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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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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428,689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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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1400025
採購名稱:115年高雄市道路挖掘管理中心值班員暨配電工程文書處理勞務性工作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80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三十九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陳柏霈
連絡人電話:(07)5519271#543
傳真號碼:(07)551330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9/24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14
開標日期:2025/10/1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541,000 元
Email:u780926@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之ㄧ: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從事人力派遣業(代碼:IZ12010)或資料處理服務業(代碼:I301020)項目者。2.業務項目與本工作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作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以資證明者。」(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1.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2.本採購案需派駐人員至高雄市道路挖掘管理中心值班,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時檢附高雄市道路挖掘管理中心人員有效(...餘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1.開標時,針對未到場之合格投標廠商,將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8條之通知方式,通知廠商限期到場。如廠商仍未到場,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格之權利。 2.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3.以上金額均含稅 4.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3509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2420000元
[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決標原則,並以標單上所報中文大寫之總價為準。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標函投遞]
1.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 各項證件影本、聲明書(應加蓋與標單相同之廠商負責人印章或簽名)、切結書(應加蓋與標單相同之廠商負責人印章或簽名)及押標金憑證應依類別裝入標封後交寄。
2.專人送達應於截標前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處,限本處上班時間內。
3.截標日及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4.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
[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報價有效期長30日,不足者為不合格。
本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檢舉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高雄區營業處政風貪瀆檢舉電話:(07)5313375,檢舉信箱:d10963@taipower.com.tw。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開標時,針對未到場之合格投標廠商,將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8條之通知方式,通知廠商限期到場。如廠商仍未到場,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格之權利。 2.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3.以上金額均含稅 4.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3509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2420000元
[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決標原則,並以標單上所報中文大寫之總價為準。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標函投遞]
1.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 各項證件影本、聲明書(應加蓋與標單相同之廠商負責人印章或簽名)、切結書(應加蓋與標單相同之廠商負責人印章或簽名)及押標金憑證應依類別裝入標封後交寄。
2.專人送達應於截標前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處,限本處上班時間內。
3.截標日及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4.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
[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報價有效期長30日,不足者為不合格。
本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檢舉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高雄區營業處政風貪瀆檢舉電話:(07)5313375,檢舉信箱:d10963@taipower.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