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23527
公佈日期 : 2025/10/16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採購案號 : 3511409062
採購名稱 : 起動變壓器電纜翻修工作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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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0090130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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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00,1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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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3511409062
採購名稱:起動變壓器電纜翻修工作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機關地址: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許智程
連絡人電話:(02)24985990#2329
傳真號碼:(02)2498262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09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14
開標日期:2025/10/1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13,258 元
Email:u882237@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投標廠商應檢附下列資格文件供開標審查,若證照或結業證明已屆法定有效期限須檢附回訓證明,未附或審查不合格視同無效標。
1.政府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2.曾在輻射區域或核能管制區域內,施作與本招標標的相關工作並持有完工證明文件。
3.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結業證書1張,執照人員需完成法定之勞工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二)餘詳施工細則說明書及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774,531元,預算金額(不含稅)774,531元
本案已上政府電子採購網且允許電子領標,廠商可至該網站〈網址: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其它]:
1.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 51 條、第53條、第54 條或第57 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2.電子領標之廠商,以電子資料傳輸投標或書面投標時,均應檢附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招標文件未附電子領標憑據視為不合格標;投標文件使用經中華電信加值服務中列印有浮水印之文件投標者視為不合格標,惟投標文件已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資料者,不在此限。
3.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核二廠:02-2498337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 d05703@taipower.com.tw(核二廠:d35163@taipower.com.tw)
4.預算金額含「營業稅」。
5.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証明文件,廠商請提供相關之証明文件供審,未附視同無效標。
7.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774,531元,預算金額(不含稅)774,531元
本案已上政府電子採購網且允許電子領標,廠商可至該網站〈網址: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其它]:
1.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 51 條、第53條、第54 條或第57 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2.電子領標之廠商,以電子資料傳輸投標或書面投標時,均應檢附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招標文件未附電子領標憑據視為不合格標;投標文件使用經中華電信加值服務中列印有浮水印之文件投標者視為不合格標,惟投標文件已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資料者,不在此限。
3.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核二廠:02-2498337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 d05703@taipower.com.tw(核二廠:d35163@taipower.com.tw)
4.預算金額含「營業稅」。
5.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証明文件,廠商請提供相關之証明文件供審,未附視同無效標。
7.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