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23380
公佈日期 : 2025/10/16
採購單位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採購案號 : 114C020P016
採購名稱 : 南投段轄區事故處理及勞務工作(115年1月至115年12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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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1698496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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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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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0,894,3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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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C020P016
採購名稱:南投段轄區事故處理及勞務工作(115年1月至115年12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張洺瑋
連絡人電話:(04)22529181#2103
傳真號碼:(04)2252926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09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13
開標日期:2025/10/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1,410,581 元
Email:C00373@freeway.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符合政府登記有案其他環境衛?及污染防治服務業(J101990)或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或??派遣業(IZ12010)且為未受停業處分者。
?、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第2項及第3項、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細則」第38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附加說明 : [投標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經濟部商業司網址:https://findbiz.nat.gov.tw/fts/query/QueryBar/queryInit.do商?登記公?資料查詢服務網站下載列印商?登記公?資料)。【正本或影本】
?、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影本】
三、廠商信?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或受理查詢之?融機構於截?投標?之前半年內所具之非拒絕往來?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證明等。上開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廠商於截?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正本或影本】
四、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為確保廠商於高速公路上執行事故及散落物處理有履約能力,其需出具包括於截?投標?前,完成與高快速公路之交通維持工作有關之契約,並係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正本或影本】
五、切結書1【正本】
六、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
?、領標及投標期限之辦公時間內憑繳費收據?交通管理科領取。
?、郵購者,請於截?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招標機關。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郵票75元及圖說費、押圖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招標機關全銜「交通部?速公路局中區養護?程分局」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因?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負責。購置者應??考量招標機關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截?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負責。
三、電?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領標廠商如對本?作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 1 日者,以 1 日計。逾期招標機關得不受理。
?、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招標機關??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 條第 3 項規定於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其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其他]:
?、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二、交通部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正本]:廠商得納入投標文件內或於決標後提送。
三、交易或補助對象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請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並與投標文件一併提出。[正本](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投標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經濟部商業司網址:https://findbiz.nat.gov.tw/fts/query/QueryBar/queryInit.do商?登記公?資料查詢服務網站下載列印商?登記公?資料)。【正本或影本】
?、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影本】
三、廠商信?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或受理查詢之?融機構於截?投標?之前半年內所具之非拒絕往來?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證明等。上開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廠商於截?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正本或影本】
四、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為確保廠商於高速公路上執行事故及散落物處理有履約能力,其需出具包括於截?投標?前,完成與高快速公路之交通維持工作有關之契約,並係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正本或影本】
五、切結書1【正本】
六、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
?、領標及投標期限之辦公時間內憑繳費收據?交通管理科領取。
?、郵購者,請於截?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招標機關。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郵票75元及圖說費、押圖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招標機關全銜「交通部?速公路局中區養護?程分局」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因?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負責。購置者應??考量招標機關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截?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負責。
三、電?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領標廠商如對本?作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 1 日者,以 1 日計。逾期招標機關得不受理。
?、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招標機關??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 條第 3 項規定於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其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其他]:
?、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二、交通部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正本]:廠商得納入投標文件內或於決標後提送。
三、交易或補助對象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請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並與投標文件一併提出。[正本](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