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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22919
公佈日期 : 2025/10/30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核能發電廠
採購案號 : 3521400143
採購名稱 : 114~115年核三廠一、二號機避震器、管路設備支架、調壓槽及隔離閥定期維護與測試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624190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14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3521400143
採購名稱:114~115年核三廠一、二號機避震器、管路設備支架、調壓槽及隔離閥定期維護與測試工作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核能發電廠
機關地址:946屏東縣恆春鎮南灣路387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王淑樺/採購規範:機械組蘇豐仕分機2442
連絡人電話:(08)8893470#3021
傳真號碼:(08)889050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03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13
開標日期:2025/10/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262,784 元
Email:u277400@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 (二)、經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或政府機構或財團法人。 (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需提出曾經完成下列至少一項工作之完工證明文件或分項(期)工作驗收資料表影本,若未檢附則視為不符合投標資格。 (1)機械式避震器功能測試。 (2)止回閥檢修或隔離閥檢修。 (3)止回閥或隔離閥洩漏率測試。 2、執行調壓槽安全閥離線測試設備運轉及維護工作,投標商需檢附曾經完成下列工作之完工證明文件或分項(期)工作驗收資料表影本(兩者需同時具備): (1)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 (2)曾完成設備自動控制(PLC)操作及維護文件。
附加說明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案招標機關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本案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押標金﹞﹕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公司第三核能發電廠」,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依投標須知規定延長之。 ﹝檢舉電話∕信箱﹞﹕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第三核能發電廠﹕08-8896005或08-8893470轉3170 或廉政電子信箱:d35263@taipower.com.tw。 [其他] ﹕ 1.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不予減價機會。 2.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公司及商業於該日起辦理變更登記時,毋須繳回作廢。」故以營利事業登記證為證明文件繳納者,本廠視為不合格標。 3.投標廠商應自經濟部工商查詢網站下載公司登記資料,勿以財政部入口網站區下載之資料為投標文件。 4. 投標廠商請於投標封外封書寫註明:投標【廠商名稱】、【統一編號】、【聯絡電話】、【地址】、【採購案號】及【標的名稱】,以供識別。未至少註明投標之【採購案號】、【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地址】者,判定為開標前不合格。 A.如欲進廠參加開標者,請將進廠人員姓名、身分證字號、公司行號、聯絡電話、進廠日期、出生年月日、地址(含縣市里鄰)及入廠事由等詳細資料傳真至本廠,以便辦理入廠手續。(辦理入廠手續聯絡人蔡小姐,電話:08-8893470#3026,傳真:08-8890501)。 B.本案採不分段開標,將資格、規格及價格文件一併裝入綜合封內即可。 C.以上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均含營業稅;底價金額不含營業稅,投標廠商之標價亦不含營業稅。 D.本案未稅預算金額暨採購金額分別為新台幣$6,916,937元、$7,954,478元。 E.廠商若有疑問,投標前請先與機械組蘇豐仕分機2442確認規範內容。 F.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G.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書面投標時,均應檢附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 H.本契約適用甲方一、二號機除役過渡階段定期維護測試工作,一號機工作時程由甲方以書面通知開工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前完成,二號機工作時程由甲方以書面通知開工日起92日曆天內完成,乙方必須自甲方通知開工之指定日期起開工,並提出開工報告,各別機組完成各別提出竣工報告。二號機大修工作係為預估,將視主管機關與本廠需求決定是否進行,如不施作,則依程序辦理終止契約及竣工結算,不另予賠償或補償乙方損失。 *本次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案招標機關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本案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押標金﹞﹕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公司第三核能發電廠」,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依投標須知規定延長之。 ﹝檢舉電話∕信箱﹞﹕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第三核能發電廠﹕08-8896005或08-8893470轉3170 或廉政電子信箱:d35263@taipower.com.tw。 [其他] ﹕ 1.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不予減價機會。 2.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公司及商業於該日起辦理變更登記時,毋須繳回作廢。」故以營利事業登記證為證明文件繳納者,本廠視為不合格標。 3.投標廠商應自經濟部工商查詢網站下載公司登記資料,勿以財政部入口網站區下載之資料為投標文件。 4. 投標廠商請於投標封外封書寫註明:投標【廠商名稱】、【統一編號】、【聯絡電話】、【地址】、【採購案號】及【標的名稱】,以供識別。未至少註明投標之【採購案號】、【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地址】者,判定為開標前不合格。 A.如欲進廠參加開標者,請將進廠人員姓名、身分證字號、公司行號、聯絡電話、進廠日期、出生年月日、地址(含縣市里鄰)及入廠事由等詳細資料傳真至本廠,以便辦理入廠手續。(辦理入廠手續聯絡人蔡小姐,電話:08-8893470#3026,傳真:08-8890501)。 B.本案採不分段開標,將資格、規格及價格文件一併裝入綜合封內即可。 C.以上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均含營業稅;底價金額不含營業稅,投標廠商之標價亦不含營業稅。 D.本案未稅預算金額暨採購金額分別為新台幣$6,916,937元、$7,954,478元。 E.廠商若有疑問,投標前請先與機械組蘇豐仕分機2442確認規範內容。 F.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G.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書面投標時,均應檢附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 H.本契約適用甲方一、二號機除役過渡階段定期維護測試工作,一號機工作時程由甲方以書面通知開工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前完成,二號機工作時程由甲方以書面通知開工日起92日曆天內完成,乙方必須自甲方通知開工之指定日期起開工,並提出開工報告,各別機組完成各別提出竣工報告。二號機大修工作係為預估,將視主管機關與本廠需求決定是否進行,如不施作,則依程序辦理終止契約及竣工結算,不另予賠償或補償乙方損失。 *本次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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