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5122504
公佈日期 : 2025/10/14
採購單位 : 國立空中大學
採購案號 : 1140922S
採購名稱 : 「115年國立空中大學網路佈建暨網路維護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725022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98,75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922S
採購名稱:「115年國立空中大學網路佈建暨網路維護案」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國立空中大學
機關地址:247新北市蘆洲區中正路172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黃秀蓉
連絡人電話:(02)22829355#5513
傳真號碼:(02)2288013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9/30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08
開標日期:2025/10/0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70,000 元
Email:jung216@mail.nou.edu.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依法登記或設立之法?、機構、團體或公司?號。 (2)主管機關核發之E701 電信工程業登記證明;或 E601 電器承裝、安裝業登記證明。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或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公司或商業登記表、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或其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註:「公司執照」已於90.11.12廢止、「營利事業登記證」業自98.4.13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 主管機關核發之E701 電信工程業登記證明;或 E601 電器承裝、安裝業登記證明。 (三)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廠商其受雇人或從業人員須為同公司且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需有下列證照(乙級證照1名以上,丙級證照1名以上,合計至少2名): 1.乙級以上通信技術技術士或乙級網路架設職類技術士人員 1 名以上(含),須檢附該人員證書及勞保卡影本。 2.丙級以上通信技術技術士或丙級網路架設職類技術士人員 1名以上(含),須檢附該人員證書及勞保卡影本。 (四)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有效期期內之公會會員證。 (五)廠商納稅之證明。如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免納稅者應檢附免納稅證明。 (六)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二、履約詳細地點詳見需求規格附件1。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或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公司或商業登記表、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或其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註:「公司執照」已於90.11.12廢止、「營利事業登記證」業自98.4.13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 主管機關核發之E701 電信工程業登記證明;或 E601 電器承裝、安裝業登記證明。 (三)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廠商其受雇人或從業人員須為同公司且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需有下列證照(乙級證照1名以上,丙級證照1名以上,合計至少2名): 1.乙級以上通信技術技術士或乙級網路架設職類技術士人員 1 名以上(含),須檢附該人員證書及勞保卡影本。 2.丙級以上通信技術技術士或丙級網路架設職類技術士人員 1名以上(含),須檢附該人員證書及勞保卡影本。 (四)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有效期期內之公會會員證。 (五)廠商納稅之證明。如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免納稅者應檢附免納稅證明。 (六)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二、履約詳細地點詳見需求規格附件1。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