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21878
公佈日期 : 2025/10/14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採購案號 : 1140925
採購名稱 : 114年乳牛烙印編號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3495074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11,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925
採購名稱:114年乳牛烙印編號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工程-農林漁牧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7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郭正一
連絡人電話:(03)3326742#303
傳真號碼:(03)336187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9/26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02
開標日期:2025/10/0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12,000 元
Email:10005695@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投標廠商資格:
凡符合本採購標的之相關業者,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 應附具之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有效之設立證明文件或廠商登記證明文件,但不包含營利事業登記證。(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例如: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含投標標價清單)(正本)。
4電子領標憑據
(註:電子領標憑據相關說明:
(1)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4)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或所檢附憑據有疑義之情形者,招標機關得允許廠商於規定期限(以15分鐘為原則)內提出說明,以確定其是否有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5)廠商未於上開期限提出說明及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為不合格標。惟廠商如未派員到場者,招標機關得以電話通知該廠商聯絡人於上開期限內,到場辦理該等事宜。
(6)本案如係因流標、廢標後重行招標且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投標廠商資格:
凡符合本採購標的之相關業者,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 應附具之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有效之設立證明文件或廠商登記證明文件,但不包含營利事業登記證。(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例如: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含投標標價清單)(正本)。
4電子領標憑據
(註:電子領標憑據相關說明:
(1)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4)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或所檢附憑據有疑義之情形者,招標機關得允許廠商於規定期限(以15分鐘為原則)內提出說明,以確定其是否有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5)廠商未於上開期限提出說明及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為不合格標。惟廠商如未派員到場者,招標機關得以電話通知該廠商聯絡人於上開期限內,到場辦理該等事宜。
(6)本案如係因流標、廢標後重行招標且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