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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21126
公佈日期 : 2025/10/13
採購單位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採購案號 : 114C010P038
採購名稱 : 大甲段轄區濱海路段橋梁支承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6564451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478,6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C010P038
採購名稱:大甲段轄區濱海路段橋梁支承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工作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陳工程司
連絡人電話:(04)22529181#2219
傳真號碼:(04)2252012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8/18
截止收件日期:2025/09/03
開標日期:2025/09/0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525,604 元
Email:chen2212@freeway.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可提供符合契約要求技術性服務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第2項及第3項、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附加說明 :
[廠商證明文件]: 1.詳技術服務詳招標書規定。 2.投標廠商須提送各項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得以影本為原則(影本),並依序裝置下列文件並裝訂成冊(請附「技術服務招標書-附件一、廠商投標資格證明文件審查表」於首頁,以利開標審查作業)。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工作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14年8月21日下班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招標機關得不受理。 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招標機關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114年8月29日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其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其他]: 一、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如因故停止辦公,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日期依前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二、交易或補助對象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請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並與投標文件一併提出[正本]。另請填寫交通部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一併提出[正本]。(以上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三、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僅須將所有投標文件置入「標封」即可。 四、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五、報價項目包括營業稅(即投標總價含稅),且營業稅為獨立項目,應稅廠商應按規定比例報列營業稅,並計入投標總價,但免徵營業稅廠商則就該營業稅項目報價為0。計價時,應稅廠商計給營業稅,免稅廠商則不計給。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廠商證明文件]: 1.詳技術服務詳招標書規定。 2.投標廠商須提送各項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得以影本為原則(影本),並依序裝置下列文件並裝訂成冊(請附「技術服務招標書-附件一、廠商投標資格證明文件審查表」於首頁,以利開標審查作業)。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工作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14年8月21日下班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招標機關得不受理。 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招標機關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114年8月29日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其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其他]: 一、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如因故停止辦公,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日期依前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二、交易或補助對象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請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並與投標文件一併提出[正本]。另請填寫交通部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一併提出[正本]。(以上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三、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僅須將所有投標文件置入「標封」即可。 四、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五、報價項目包括營業稅(即投標總價含稅),且營業稅為獨立項目,應稅廠商應按規定比例報列營業稅,並計入投標總價,但免徵營業稅廠商則就該營業稅項目報價為0。計價時,應稅廠商計給營業稅,免稅廠商則不計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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