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20948
公佈日期 : 2025/10/13
採購單位 : 南投縣南投市公所
採購案號 : 114-71A
採購名稱 : 南投市樂利路路面改善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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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928404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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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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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71A
採購名稱:南投市樂利路路面改善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南投縣南投市公所
機關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龍泉里玉井街5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廖大逸
連絡人電話:(049)2222110#234
傳真號碼:(049)220244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9/26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02
開標日期:2025/10/0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67,000 元
Email:dayiliao@mail.ntc.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相關技師事務所。
(二)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若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應附: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
(3)技師執業執照:受聘於投標廠商之技師執業執照(執業執照之執業機構須為投標廠商)及其技師科別。
2.若為技師事務所者,應附: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
(2)技師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
3.其餘詳如招標規範。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補充說明]:1.履約期限:(一)設計部份:廠商應於設計開工日起15日曆天內完成履約標的之供應,以及如有需修正之設計內容另訂定修正期限。
(二) 監造部分:工程決標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及決算完成、無待解決事項止。
2.服務建議書7份。
[購領招標文件]: 檢附
1、招標文件費新台幣500元,受款人為南投市公所之郵政匯票或現金。(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2、書明招標工程名稱。
3、回件信封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
4、回郵郵票:僅購買招標文件者(不購圖)66元,以限時掛號郵寄本所,領標時間至截止投標日止。
5、派員前來領者免附(3)項及回郵外,領標時間至截止投標日止。
〔投標時間地點〕:
1、廠商之招標文件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於[截止投標時間]前寄達本所指定郵政信箱,逾時無效標(以郵戳日時為準)。
2、親自送達者,請於[截止投標時間]前送達本所行政室,逾期無效標(以收文日時為準)。
[其他]:
1、投標手續、廠商應備證件及其他事項請閱投標須知。
2、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公告』事項。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補充說明]:1.履約期限:(一)設計部份:廠商應於設計開工日起15日曆天內完成履約標的之供應,以及如有需修正之設計內容另訂定修正期限。
(二) 監造部分:工程決標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及決算完成、無待解決事項止。
2.服務建議書7份。
[購領招標文件]: 檢附
1、招標文件費新台幣500元,受款人為南投市公所之郵政匯票或現金。(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2、書明招標工程名稱。
3、回件信封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
4、回郵郵票:僅購買招標文件者(不購圖)66元,以限時掛號郵寄本所,領標時間至截止投標日止。
5、派員前來領者免附(3)項及回郵外,領標時間至截止投標日止。
〔投標時間地點〕:
1、廠商之招標文件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於[截止投標時間]前寄達本所指定郵政信箱,逾時無效標(以郵戳日時為準)。
2、親自送達者,請於[截止投標時間]前送達本所行政室,逾期無效標(以收文日時為準)。
[其他]:
1、投標手續、廠商應備證件及其他事項請閱投標須知。
2、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公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