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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20896
公佈日期 : 2025/10/13
採購單位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採購案號 : R114124
採購名稱 : 「2025台灣醫療科技展」展覽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447635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32,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R114124
採購名稱:「2025台灣醫療科技展」展覽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林雅鈴 陳怡靜#2586
連絡人電話:(02)25553000#2134
傳真號碼:(02)2302741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9/01
截止收件日期:2025/09/08
開標日期:2025/09/0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00,000 元
Email:Z2058@tpech.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801060室內裝修業或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或E801010室內裝潢業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招標文件:需求規格說明做部分規格修正,亦已做部分修正完畢,詳相關招標文件。截止投標日延長至114年9月8日17時止,開資格標時間為為114年9月9日14時。 2.已購買標單者請以原標單換取新標單,已電子領標者請重新下載,仍以原標單投標者則視同接受新標單內容,不便之處尚祈見諒。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及地點]: 1、專人領購:上班時間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行政中心總務室採購管理股洽購(地址: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須繳納工本費每份新台幣200元整。 2、函購:工本費200元,自備足夠回郵郵資及約B4大小信封,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 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標單。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親自或以郵遞方式(請附回函信 封暨限時掛號回郵新臺幣107元整,郵寄封面註明「購買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購領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份收取工本費新臺幣200元整。 [其他]: 1.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4萬元整。 2.請詳閱契約書稿、投標須知、規格表等文件。 3.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詳細日期(自114年8月26日08時至114年8月29日17時止),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5.業管單位:公關中心(陳怡靜02-25553000分機2586)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招標文件:需求規格說明做部分規格修正,亦已做部分修正完畢,詳相關招標文件。截止投標日延長至114年9月8日17時止,開資格標時間為為114年9月9日14時。 2.已購買標單者請以原標單換取新標單,已電子領標者請重新下載,仍以原標單投標者則視同接受新標單內容,不便之處尚祈見諒。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及地點]: 1、專人領購:上班時間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行政中心總務室採購管理股洽購(地址: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須繳納工本費每份新台幣200元整。 2、函購:工本費200元,自備足夠回郵郵資及約B4大小信封,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 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標單。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親自或以郵遞方式(請附回函信 封暨限時掛號回郵新臺幣107元整,郵寄封面註明「購買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購領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份收取工本費新臺幣200元整。 [其他]: 1.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4萬元整。 2.請詳閱契約書稿、投標須知、規格表等文件。 3.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詳細日期(自114年8月26日08時至114年8月29日17時止),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5.業管單位:公關中心(陳怡靜02-25553000分機2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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