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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03764
公佈日期 : 2025/10/31
採購單位 :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L0214S2020S
採購名稱 : 高雄工務段114年度橋涵檢測委託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36886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L0214S2020S
採購名稱:高雄工務段114年度橋涵檢測委託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履約:高雄工務段鄭穎隆07-5880163#339/招標:薛小姐
連絡人電話:(07)5884060#2455
傳真號碼:(07)58840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8/06
截止收件日期:2025/08/14
開標日期:2025/08/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736,000 元
Email:0084506@railway.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或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須包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科)、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納稅證明、曾完成與本標案類似承做能力之證明文件(例如:驗收合格證明文件等)。 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有效期限內本國技師執業執照(登記科別須包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科)、技師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曾完成與本標案類似承做能力之證明文件(例如:驗收合格證明文件等)。
附加說明 :
[履約地點]:本段轄內橋涵123座、沙崙支線箱梁內部(範圍為P76~P170間)之檢測工作(橋涵分佈於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 [履約期限]: (一)設計部分: ■ 其他: 決標後由本段通知召開施工前協調會議及訂定開工日期。各工項履約期限如執行計畫、橋涵檢測、成果報告評估及決策等項目,不含修正及審定時間255日曆天完成。 (1)執行計畫書:廠商應於開工日起20日曆天內提送,並於接到本段審查意見通知之次日起10日曆天內完成修正,修正次數以2次為限,每次修正時間各為10日曆天。 (2)橋涵目視檢測:自檢測日起100日曆天內完成檢測工作,且最晚於當年度12月15日前上傳本公司橋梁及隧道管理系統。 (3)配合辦理複檢、稽核工作:依本公司要求配合相關規定辦理。 (4)成果報告評估及決策:廠商應於完成橋涵檢測工作之次日起75日曆天內提送,並於接到本段審查意見通知之次日起10日曆天內完成修正,修正次數以3次為限,每次修正時間各為10日曆天。 (5)招標預算圖說:廠商應於成果報告核定之次日起60日曆天內,依據評估及決策提送處置方案預算圖說,並於接到本段審查意見通知之次日起10日曆天內完成修正,修正次數以3次為限,每次修正時間各為10日曆天。 (二)廠商對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其他] : 1.餘詳招標文件或電洽高雄工務段鄭穎隆07-5880163#339 2.本案於招標公告中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服務建議書所列服務費用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開標當場,經檢視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序號重複者,為不合格標。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不含營業稅。 [檢舉受理單位]: *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履約地點]:本段轄內橋涵123座、沙崙支線箱梁內部(範圍為P76~P170間)之檢測工作(橋涵分佈於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 [履約期限]: (一)設計部分: ■ 其他: 決標後由本段通知召開施工前協調會議及訂定開工日期。各工項履約期限如執行計畫、橋涵檢測、成果報告評估及決策等項目,不含修正及審定時間255日曆天完成。 (1)執行計畫書:廠商應於開工日起20日曆天內提送,並於接到本段審查意見通知之次日起10日曆天內完成修正,修正次數以2次為限,每次修正時間各為10日曆天。 (2)橋涵目視檢測:自檢測日起100日曆天內完成檢測工作,且最晚於當年度12月15日前上傳本公司橋梁及隧道管理系統。 (3)配合辦理複檢、稽核工作:依本公司要求配合相關規定辦理。 (4)成果報告評估及決策:廠商應於完成橋涵檢測工作之次日起75日曆天內提送,並於接到本段審查意見通知之次日起10日曆天內完成修正,修正次數以3次為限,每次修正時間各為10日曆天。 (5)招標預算圖說:廠商應於成果報告核定之次日起60日曆天內,依據評估及決策提送處置方案預算圖說,並於接到本段審查意見通知之次日起10日曆天內完成修正,修正次數以3次為限,每次修正時間各為10日曆天。 (二)廠商對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其他] : 1.餘詳招標文件或電洽高雄工務段鄭穎隆07-5880163#339 2.本案於招標公告中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服務建議書所列服務費用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開標當場,經檢視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序號重複者,為不合格標。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不含營業稅。 [檢舉受理單位]: *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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