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01083
公佈日期 : 2025/09/01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採購案號 : 10707003030200101
採購名稱 : 107年度全市橋涵維護工程開口契約(第五標、第六標)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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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343205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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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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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65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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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707003030200101
採購名稱:107年度全市橋涵維護工程開口契約(第五標、第六標)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一號南區五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張恩杰/李佩怡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分機2604
傳真號碼:(02)2759659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17/12/20
截止收件日期:2017/12/26
開標日期:2017/12/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7,000,000 元
Email:cz_11444@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1.基本資格: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2.特定資格:無。應檢附證件:1.承攬工程手冊;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3.投標廠商聲明書;4.廠商納稅證明;5.廠商信用證明;6.廠商切結書;7.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8.廠商資料調查表(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06/12/20-106/12/26廠商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依投標須知附錄一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20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或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2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2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預定款給付:無。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上限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6.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7.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8.履約期限:契約執行至上限金額或至107年12月31日止(係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另各通報單完工日期詳各次施工通報單訂定之工期。若機關如有擴充契約之需求,視機關預算額度辦理各標擴充金額上限均為425萬元,履約期限至107年12月31日止。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9.本工程契約執行上限金額,不因決標總價而變更。
10.本工程「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料殘值」項係售予廠商作為「收入」繳庫,惟發包後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作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義交(日)」、「義交(夜)」兩項亦不因決標價比例調整。
11.本採購案採複數決標,分為2項(第五標及第六標),並依序作為開標之順序,惟限定同一廠商最多能得2項,其中各項於決標後,將依各標分開訂約。
12.押標金(新台幣):
書面投標:第五標及第六標之押標金各40萬元整;電子投標:第五標及第六標之押標金各36萬元整,細節詳投標須知。
13.本案採公告底價,第五標為新臺幣柒佰陸拾伍萬元整;第六標為新臺幣柒佰陸拾伍萬元整。
14.本案係第二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得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15.廠商前已領標之招標文件仍然有效。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06/12/20-106/12/26廠商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依投標須知附錄一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20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或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2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2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預定款給付:無。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上限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6.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7.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8.履約期限:契約執行至上限金額或至107年12月31日止(係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另各通報單完工日期詳各次施工通報單訂定之工期。若機關如有擴充契約之需求,視機關預算額度辦理各標擴充金額上限均為425萬元,履約期限至107年12月31日止。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9.本工程契約執行上限金額,不因決標總價而變更。
10.本工程「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料殘值」項係售予廠商作為「收入」繳庫,惟發包後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作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義交(日)」、「義交(夜)」兩項亦不因決標價比例調整。
11.本採購案採複數決標,分為2項(第五標及第六標),並依序作為開標之順序,惟限定同一廠商最多能得2項,其中各項於決標後,將依各標分開訂約。
12.押標金(新台幣):
書面投標:第五標及第六標之押標金各40萬元整;電子投標:第五標及第六標之押標金各36萬元整,細節詳投標須知。
13.本案採公告底價,第五標為新臺幣柒佰陸拾伍萬元整;第六標為新臺幣柒佰陸拾伍萬元整。
14.本案係第二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得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15.廠商前已領標之招標文件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