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00951
公佈日期 : 2025/09/01
採購單位 : 屏東縣政府
採購案號 : C1140723-P1
採購名稱 : 114年枋寮漁港泊區及航道清疏工程(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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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4292845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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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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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1140723-P1
採購名稱:114年枋寮漁港泊區及航道清疏工程(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屏東縣政府
機關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屏東縣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 李映憲
連絡人電話:(08)7320415#7212
傳真號碼:(08)766635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8/01
截止收件日期:2025/08/11
開標日期:2025/08/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863,000 元
Email:e7084@oa.pth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摘要:符合以下資格條件之一者: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其他行業:非屬營造業者,營業項目列有「砂石、淤泥海拋業」(E402010)或「疏濬業」(E401010)之廠商。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說明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附加說明 :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繳納文件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止,依照「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二、[其他]
1. 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應繳交至臺灣銀行屏東分行(戶名:屏東縣縣庫存款戶,帳號:017000000000,並請於匯款單註明所投標案名稱及「存入屏東縣政府押標金專戶」等字樣);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或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屏東縣政府為受款人。
2.屏東縣政府檢舉專線:(08)7330825,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3.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4. 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之評選會時間另行通知。
5.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林小姐(08-7320415轉6142),餘如契約條款、設計圖、施工規範(含補充規定)及估價單等相關疑義,請逕洽屏東縣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李映憲,電話:08-7320415轉7212;傳真:(08) 7666356。
6.本標案由屏東縣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依政府採購法第40條委託本府行政暨研考處代辦採購之招標程序,得標廠商於決標後請逕洽該所辦理訂(履)約等後續程序。
7.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更正內容及注意事項:
一、本採購依據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變更招標文件內容延長等標期。
二、本採購案原訂領標及投標期限民國114年8月4日17時及開標時間民國 114年 8月5 日09時30分,茲更正延長為領標及投標期限民國114年8月11日17時及開標時間民國 114年8月12日09時30分。
三、已領標廠商得持原購領憑證至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換領本次更正部分之招標文件(光碟),已電子領標者亦請於異動後重新辦理電子領標下載,未依更正文件投標者,得標後仍應依本次更正內容辦理訂約。
四、更正公告刊登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得於更正公告及延長等標期間由申領人攜帶本人身分證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需與投標廠商聲明書相符)至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申請退還投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繳納文件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止,依照「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二、[其他]
1. 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應繳交至臺灣銀行屏東分行(戶名:屏東縣縣庫存款戶,帳號:017000000000,並請於匯款單註明所投標案名稱及「存入屏東縣政府押標金專戶」等字樣);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或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屏東縣政府為受款人。
2.屏東縣政府檢舉專線:(08)7330825,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3.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4. 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之評選會時間另行通知。
5.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林小姐(08-7320415轉6142),餘如契約條款、設計圖、施工規範(含補充規定)及估價單等相關疑義,請逕洽屏東縣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李映憲,電話:08-7320415轉7212;傳真:(08) 7666356。
6.本標案由屏東縣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依政府採購法第40條委託本府行政暨研考處代辦採購之招標程序,得標廠商於決標後請逕洽該所辦理訂(履)約等後續程序。
7.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更正內容及注意事項:
一、本採購依據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變更招標文件內容延長等標期。
二、本採購案原訂領標及投標期限民國114年8月4日17時及開標時間民國 114年 8月5 日09時30分,茲更正延長為領標及投標期限民國114年8月11日17時及開標時間民國 114年8月12日09時30分。
三、已領標廠商得持原購領憑證至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換領本次更正部分之招標文件(光碟),已電子領標者亦請於異動後重新辦理電子領標下載,未依更正文件投標者,得標後仍應依本次更正內容辦理訂約。
四、更正公告刊登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得於更正公告及延長等標期間由申領人攜帶本人身分證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需與投標廠商聲明書相符)至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申請退還投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