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00782
公佈日期 : 2025/09/01
採購單位 : 高雄港區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L0S250211
採購名稱 : 開發招商及行政工作專業委託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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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1645047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9,26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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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L0S250211
採購名稱:開發招商及行政工作專業委託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高雄港區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803高雄市鹽埕區大勇路11號4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周宛錡
連絡人電話:(07)5319000#1131
傳真號碼:(07)551159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7/17
截止收件日期:2025/08/12
開標日期:2025/08/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0,600,000 元
Email:wchchou@kpld.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國內合法登記設立之公司(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須具有登載營業項目包含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檢索系統」之小類列表名稱為「人力派遣業」(IZ12010)之相關營業項目)。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影本乙份: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
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 : (其他詳如投標須知)
■基本資格:國內合法登記設立之公司(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
件,須具有登載營業項目包含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
檢索系統」之小類列表名稱為「人力派遣業」(IZ12010)之相關營
業項目)。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影本乙份: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
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
利事業登記證,自98 年4 月13 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
件)。
2.廠商納稅證明:
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
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
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
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
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
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
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
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
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
信用證明等。
4.具有相當財力者: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
之一(含)之相關證明文件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
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
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
(詳招標文件)
5.其他注意事項:
(1)面購方式:請在規定期限內,上班時間向本公司管理處現購。
(2)郵購方式: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200元整。限附郵局匯票,受款人請註明高雄港區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65元、大型信封1個寄高雄市鹽埕區大勇路11號4樓本公司管理處(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採購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
(3)契約等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7-5319000分機1133張小姐。
(4)本公司檢舉信箱:kpld-ethic@kpld.com.tw;檢舉電話06-2925756#2139。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其他詳如投標須知)
■基本資格:國內合法登記設立之公司(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
件,須具有登載營業項目包含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
檢索系統」之小類列表名稱為「人力派遣業」(IZ12010)之相關營
業項目)。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影本乙份: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
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
利事業登記證,自98 年4 月13 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
件)。
2.廠商納稅證明:
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
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
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
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
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
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
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
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
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
信用證明等。
4.具有相當財力者: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
之一(含)之相關證明文件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
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
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
(詳招標文件)
5.其他注意事項:
(1)面購方式:請在規定期限內,上班時間向本公司管理處現購。
(2)郵購方式: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200元整。限附郵局匯票,受款人請註明高雄港區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65元、大型信封1個寄高雄市鹽埕區大勇路11號4樓本公司管理處(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採購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
(3)契約等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7-5319000分機1133張小姐。
(4)本公司檢舉信箱:kpld-ethic@kpld.com.tw;檢舉電話06-2925756#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