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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096840
公佈日期 : 2025/08/22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採購案號 : 6761400016
採購名稱 : 114~117年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營建噪音及放流水監測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45637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2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6761400016
採購名稱:114~117年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營建噪音及放流水監測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機關地址:434臺中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黃哲政
連絡人電話:(04)26396002#7523
傳真號碼:(04)2638061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7/31
截止收件日期:2025/08/12
開標日期:2025/08/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22,698 元
Email:u402141@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法人登記證、公私立大專院校立案證明影本)。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及切結書正本(應蓋與標單相同印鑑;空白表格如附件2) (三)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無者免附,空白表格如附件2)。 (四)委託代理(出席/使用印章)授權書正本(無者免附,空白表格如附件4)。 (五)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六) 其他文件 行政院環境部核發之合格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許可證影本(檢測項目:「固定音源噪音」、「水溫」、「氫離子濃度」、「生化需氧量」、「懸浮固體」、「化學需氧量」、「真色色度」)。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一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依實際投標家數改採議價或比價。 2.以上金額均含稅。 3.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稅)878,760元。 4.投標廠商標價超出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5.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訂之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 同時定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兩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6.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採購案之開標,被授權人員參加開標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 7. 投標廠商請檢附切結書置於標單內。 8.押標金如以支票繳納,支票抬頭名稱請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開立。 9.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10.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1/4 期限內,其尾數不足1 日者,以1 日計前,以書面向本單位請求釋疑。 ※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6392022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67663@taipower.com.tw 2.調查機關: 法務部調查局 電話:02-29177777 信箱:新店郵政60000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 電話:(04)23038888 信箱:台中市郵政60000號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一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依實際投標家數改採議價或比價。 2.以上金額均含稅。 3.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稅)878,760元。 4.投標廠商標價超出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5.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訂之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 同時定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兩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6.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採購案之開標,被授權人員參加開標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 7. 投標廠商請檢附切結書置於標單內。 8.押標金如以支票繳納,支票抬頭名稱請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開立。 9.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10.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1/4 期限內,其尾數不足1 日者,以1 日計前,以書面向本單位請求釋疑。 ※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6392022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67663@taipower.com.tw 2.調查機關: 法務部調查局 電話:02-29177777 信箱:新店郵政60000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 電話:(04)23038888 信箱:台中市郵政600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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