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96362
公佈日期 : 2025/08/22
採購單位 : 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採購案號 : 114A10
採購名稱 : 114年普通教室環境置物櫃改善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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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6640189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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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78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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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A10
採購名稱:114年普通教室環境置物櫃改善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5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潘組長
連絡人電話:(02)28313114#403
傳真號碼:(02)2836408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8/01
截止收件日期:2025/08/11
開標日期:2025/08/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803,478 元
Email:weitipan@slhs.tp.edu.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投標廠商僅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2)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可為決標對象,但決標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承攬工程造價限額認定,依「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2條及第4條之1規定辦理。)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者,為不合格標。)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3)E801060室內裝修業:
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專業施工廠商
附加說明 : 〔公告底價〕:新臺幣5,780,000元
〔其他〕: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b.非拒絕往來戶。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d.資料查詢日期。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廠商若為分公司,應以總公司申請票據信用資料查詢,但為外國廠商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者,不在此限。但不具法人人格之廠商,應以其負責人個人戶方式申請票據信用資料查詢。
2.本案開標方式:一次投標開標。
3.本案開標時間114年8月12日(星期二)上午10時。
4.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不足1日以1日計)期限前,即於114年8月4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8月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如對採購標的有相關問題,請洽詢鄭主任,電話:(02)2831-3114#401;文件問題請洽詢採購單位:總務處潘組長,電話:(02)2831-3114#403。
6.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公告底價〕:新臺幣5,780,000元
〔其他〕: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b.非拒絕往來戶。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d.資料查詢日期。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廠商若為分公司,應以總公司申請票據信用資料查詢,但為外國廠商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者,不在此限。但不具法人人格之廠商,應以其負責人個人戶方式申請票據信用資料查詢。
2.本案開標方式:一次投標開標。
3.本案開標時間114年8月12日(星期二)上午10時。
4.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不足1日以1日計)期限前,即於114年8月4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8月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如對採購標的有相關問題,請洽詢鄭主任,電話:(02)2831-3114#401;文件問題請洽詢採購單位:總務處潘組長,電話:(02)2831-3114#403。
6.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