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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095144
公佈日期 : 2025/08/20
採購單位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
採購案號 : B10142001
採購名稱 : 震測隊流動廁所租賃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109540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4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B10142001
採購名稱:震測隊流動廁所租賃
採購類別:租賃-設備或場地
採購單位: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
機關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40號1F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阮先生
連絡人電話:(037)262100#363
傳真號碼:(037)27395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8/07
截止收件日期:2025/08/13
開標日期:2025/08/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54,100 元
Email:355585@cpc.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投標前應詳閱投標須知之相關規定。 二、廠商投標時應檢附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納稅之證明(影本即可);另外經濟部自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或復業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統?發票者,應?併檢附申領統?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期或前?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電?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須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透過政府電?採購網加值?案線上瀏覽招標文件之廠商,請務必確實領標並依規定檢附領標電?憑據書?明細)。 五、廠商投標時應檢附經填妥並簽署之三?表單及投標廠商聲明書,並置於「資格標封」內,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六、配合?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說明請??政院數位發展部網站查詢。如非以ODF格式開啟可編輯電?檔,可能有檔案相容性差異問題,建議使?所提供之PDF格式檔案。 七、本案採購契約係依公共?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八、廠商須於本公司通知次日起15個日曆天內將流動廁所裝設於臺中市內指定地點。租賃期間自安裝、初驗完成日起12個月。 九、本案包含流動廁所搬運、安裝、測試及定期清潔所需之人工材料費用(包含工作說明書第4點保險費用),廠商投標前須詳實核算所需之費用,不得於得標後或安裝、清潔作業中提出任何加價要求。 十、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投標前應詳閱投標須知之相關規定。 二、廠商投標時應檢附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納稅之證明(影本即可);另外經濟部自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或復業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統?發票者,應?併檢附申領統?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期或前?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電?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須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透過政府電?採購網加值?案線上瀏覽招標文件之廠商,請務必確實領標並依規定檢附領標電?憑據書?明細)。 五、廠商投標時應檢附經填妥並簽署之三?表單及投標廠商聲明書,並置於「資格標封」內,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六、配合?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說明請??政院數位發展部網站查詢。如非以ODF格式開啟可編輯電?檔,可能有檔案相容性差異問題,建議使?所提供之PDF格式檔案。 七、本案採購契約係依公共?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八、廠商須於本公司通知次日起15個日曆天內將流動廁所裝設於臺中市內指定地點。租賃期間自安裝、初驗完成日起12個月。 九、本案包含流動廁所搬運、安裝、測試及定期清潔所需之人工材料費用(包含工作說明書第4點保險費用),廠商投標前須詳實核算所需之費用,不得於得標後或安裝、清潔作業中提出任何加價要求。 十、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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