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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093927
公佈日期 : 2025/08/19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140702-1
採購名稱 : 新北市污水下水道智慧預警系統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755757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1,82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702-1
採購名稱:新北市污水下水道智慧預警系統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姜林小姐或水利局污水設施科 陳小姐(02-89232300分機1212)
連絡人電話:(02)29603456#7665
傳真號碼:(02)295309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6/16
截止收件日期:2025/07/02
開標日期:2025/07/0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2,012,000 元
Email:AD9100@ms.ntpc.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水利工程科或土木工程科或環境工程科或資訊科者,或;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水利工程或土木工程或環境工程或資訊技術服務者,或;3.以「學校」參與投標者:為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且科別或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與水利、土木或環境工程或防災或資訊等相關者),或;4.以「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參與投標者:為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且該等學術單位與水利、土木或環境工程或防災或資訊等相關者,或;5.前4款外之公司或行號,或;6.前5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業務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水利、土木、環境工程、防災、資訊或相關業務者。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且四、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且五、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在臺陸資廠商)。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補充說明】本案委員名單業經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水利局先行公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標案案號1140604、標案名稱新北市污水下水道智慧預警系統),特此說明。 [洽辦機關聯絡人] 1洽辦機關名稱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2地址為新北市永和區保順路8號1樓、3聯絡人(或單位)為污水設施科 陳小姐、4電話為02-89232300分機1212 、5傳真為02-89232301。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其他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服務,敬請見諒。 [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補充說明】本案委員名單業經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水利局先行公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標案案號1140604、標案名稱新北市污水下水道智慧預警系統),特此說明。 [洽辦機關聯絡人] 1洽辦機關名稱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2地址為新北市永和區保順路8號1樓、3聯絡人(或單位)為污水設施科 陳小姐、4電話為02-89232300分機1212 、5傳真為02-89232301。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其他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服務,敬請見諒。 [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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