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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092977
公佈日期 : 2025/08/15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140509-1
採購名稱 : 114至116年桃園市委託免費公車營運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744633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4,43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509-1
採購名稱:114至116年桃園市委託免費公車營運服務
採購類別: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廈門街66號7.8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李怡萱小姐
連絡人電話:(03)3322101#6868
傳真號碼:(03)339622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5/13
截止收件日期:2025/06/09
開標日期:2025/06/0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75,616,222 元
Email:10055843@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營業項目須有市區汽車客運業(G101021)或遊覽車客運業(G101051)等行業。 (二) 應附具之文件: 1.市區汽車客運業或遊覽車客運業經營之合法公司,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5條,公路主管機關核准之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屬市區汽車客運業須符合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85條規定,須有桃園市營運路線資格。 3.廠商納稅證明。 4.廠商信用證明。 5.有效期間之同業公會會員證。 6.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7.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8.服務建議書。 9.電子領標憑據。
附加說明 :
【注意事項】: A.本案採複數決標,廠商可同時投標但需分區進行報價,開標及議價順序為「中壢區」、「蘆竹區」、「龜山區」、「大園區」、「楊梅區」,一區僅限一家廠商得標,投標廠商不限得標區數。倘因部分區域流標或廢標而需續辦招標作業時,亦適用本項規定。 B.本案總預算為新臺幣175,616,222元整,包含下列各區: 1.中壢區預算新臺幣24,766,098元整。 2.蘆竹區預算新臺幣38,560,260元整。 3.龜山區預算新臺幣31,509,785元整。 4.大園區預算新臺幣36,081,548元整。 5.楊梅區預算新臺幣44,698,531元整。 C.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中壢區、蘆竹區、龜山區、大園區及楊梅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公共運輸科03-3322101#6868)李怡萱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交通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注意事項】: A.本案採複數決標,廠商可同時投標但需分區進行報價,開標及議價順序為「中壢區」、「蘆竹區」、「龜山區」、「大園區」、「楊梅區」,一區僅限一家廠商得標,投標廠商不限得標區數。倘因部分區域流標或廢標而需續辦招標作業時,亦適用本項規定。 B.本案總預算為新臺幣175,616,222元整,包含下列各區: 1.中壢區預算新臺幣24,766,098元整。 2.蘆竹區預算新臺幣38,560,260元整。 3.龜山區預算新臺幣31,509,785元整。 4.大園區預算新臺幣36,081,548元整。 5.楊梅區預算新臺幣44,698,531元整。 C.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中壢區、蘆竹區、龜山區、大園區及楊梅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公共運輸科03-3322101#6868)李怡萱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交通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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