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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092504
公佈日期 : 2025/08/15
採購單位 : 新竹縣湖口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407M06
採購名稱 : 「湖口鄉 114 年運用台電輸變電協助金計畫購置抽取式衛生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136405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74,4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7M06
採購名稱:「湖口鄉 114 年運用台電輸變電協助金計畫購置抽取式衛生紙」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新竹縣湖口鄉公所
機關地址:303新竹縣湖口鄉中央街一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劉思敏
連絡人電話:(03)5993911#101
傳真號碼:(03)599866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8/04
截止收件日期:2025/08/07
開標日期:2025/08/0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74,400 元
Email:20032485@hch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之基本資格:政府登記合格未受停權或停業處分之廠商,其營業項目上載為五金日常用品、百貨業或得以提供本案標的物之相關廠商或製造商。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 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 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 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投標廠商另應具備: 環保類產品:行政院保護署核發有限期限內之環保標章使用證明書影本。 非環保類產品:衛生紙須符合 CNS 1091(民國 110年 12 月 24日版)衛生紙國家標準規定,應於投標時檢附證明文件 (得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正字標記證書替代)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96條及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規定之決標規範,廠商投標需詳閱招標文件,憑以辦理報價。 2.請廠商隨時注意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3.本案領標及投標期限與開標日期如因颱風、地震或其他特殊因素經上級主管機關公佈停止上班時,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 4.本採購案提供電子領標,欲領標廠商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取。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或http://www.geps.gov.tw。 5. 本採購以公告程序辦理,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投標廠商為維護權益,應自行檢視有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適用對象,嚴格遵守。 6.得標廠商繳交之印花稅,請以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或竹東分處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繳款書繳納。 7.本案開標時間經需求異動,倘招標文件內容與招標公告內容不一致者,以招標公告為準。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96條及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規定之決標規範,廠商投標需詳閱招標文件,憑以辦理報價。 2.請廠商隨時注意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3.本案領標及投標期限與開標日期如因颱風、地震或其他特殊因素經上級主管機關公佈停止上班時,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 4.本採購案提供電子領標,欲領標廠商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取。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或http://www.geps.gov.tw。 5. 本採購以公告程序辦理,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投標廠商為維護權益,應自行檢視有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適用對象,嚴格遵守。 6.得標廠商繳交之印花稅,請以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或竹東分處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繳款書繳納。 7.本案開標時間經需求異動,倘招標文件內容與招標公告內容不一致者,以招標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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