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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089647
公佈日期 : 2025/08/12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採購案號 : main11408
採購名稱 : 114-115年全市計畫路寬8公尺以上道路(不含中山、大同、松山、信義區)及高架道路鋪面狀況調查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313076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main11408
採購名稱:114-115年全市計畫路寬8公尺以上道路(不含中山、大同、松山、信義區)及高架道路鋪面狀況調查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西南區6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潘羽婷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2602
傳真號碼:(02)2759659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6/06
截止收件日期:2025/06/26
開標日期:2025/06/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5,400,000 元
Email:an2701@gov.taipei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基本資格:應檢附證件: (?)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程、測量、資訊、或交通?程。 b.技師公會會員證。 (?)I101061?程技術顧問業: a.?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程、測量、資訊、或交通?程。 c.中華?國?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三)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與採購標的性質相關,如土木工程、測量、資訊、交通工程或檢測等相關服務。 (四)學校或校內學術單位: a.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註:學校與其下之學術單位不得參與同一採購案。但校內之二個以上學術單位參與同一採購案,非屬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3條第2項情形。) b.與採購標的性質相關科系,如土木工程、測量、資訊或交通工程等相關科系。 (五)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營業項?代碼、營業項?:經政府核准登記在案,且未受在停業處分期間之測量服務業、I3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或檢測之廠商。 2.特定資格:無。 3.其他檢附證件:囿於字數限制,詳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售價]: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 內因系統暫停服務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20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後續評選會議,評選會議採一階段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指資格審查日期(評選會議及議價日期均另行通知)。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6月10日 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6月2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本案無預付款。 5.履約保證金額度:無;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6.本案採準用最有利標決標,以固定費用給付,廠商報價總額如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為不合格標。 7.履約期限: (1)工作計畫書:訂約日次日起30日曆天內(或機關指定日期內),廠商需提送工作計畫書及簡報予機關審查。 (2)檢測成果期中報告書:訂約日次日起150日曆天內(或依機關指定日期內)須提送檢測成果期中報告書及簡報供機關審查。 (3)檢測成果期末報告書:訂約日次日起300日曆天內(或依機關指定日期內)須提送檢測成果期末報告書及簡報供機關審查。 (4)驗收文件:檢測成果期末報告書核定次日起20日曆天內(或機關指定日期內),提送驗收文件予機關辦理驗收事宜。 8.招標文件詳「委託技術服務契約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9.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簽訂契約時除正本外,應優先採用電子契約,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xca.nat.gov.tw/)申請電子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須再利用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心,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轉8585(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585)詢問。 10.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11.其餘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售價]: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 內因系統暫停服務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20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後續評選會議,評選會議採一階段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指資格審查日期(評選會議及議價日期均另行通知)。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6月10日 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6月2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本案無預付款。 5.履約保證金額度:無;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6.本案採準用最有利標決標,以固定費用給付,廠商報價總額如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為不合格標。 7.履約期限: (1)工作計畫書:訂約日次日起30日曆天內(或機關指定日期內),廠商需提送工作計畫書及簡報予機關審查。 (2)檢測成果期中報告書:訂約日次日起150日曆天內(或依機關指定日期內)須提送檢測成果期中報告書及簡報供機關審查。 (3)檢測成果期末報告書:訂約日次日起300日曆天內(或依機關指定日期內)須提送檢測成果期末報告書及簡報供機關審查。 (4)驗收文件:檢測成果期末報告書核定次日起20日曆天內(或機關指定日期內),提送驗收文件予機關辦理驗收事宜。 8.招標文件詳「委託技術服務契約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9.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簽訂契約時除正本外,應優先採用電子契約,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xca.nat.gov.tw/)申請電子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須再利用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心,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轉8585(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585)詢問。 10.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11.其餘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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