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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089404
公佈日期 : 2025/08/12
採購單位 : 新竹縣竹北市公所
採購案號 : 114163A
採購名稱 : 竹北市114年縣市運運動服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937156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63A
採購名稱:竹北市114年縣市運運動服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衣物穿著類
採購單位:新竹縣竹北市公所
機關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中正西路5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王瑜婷
連絡人電話:(03)5515919#163
傳真號碼:(03)551731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4/28
截止收件日期:2025/05/12
開標日期:2025/05/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87,000 元
Email:30001004@hch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須與本項採購性質相關之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或其他相關資料)。 (二)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三)採購樣品。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須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核准設立公文或變更、設立登記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惟不含營利事業登記證「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附營利事業證記證者,將啟動政府採購法第51條澄清程序並依事實認定。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證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4)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本招標文件所附投標標單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連同資格文件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密封後投標。 (5)如非負責人出席應檢具委託出席(代用印章)授權書及出席者身份證明。 (6)投標廠商切結書。 (7)【其他】: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投標時應附影印本且屬得標廠商應持有之證件正本者,應附該正本文件。 2.截止收件時間:114年05月12日上午11時00分;資格審查:114年05月12日下午2時00分;評審時間:114年05月13日下午2時00分。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個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3.評審時間:由委託機關另行通知。 4.開標、評審地點:本所3樓會議室。 5.公開開標有權參加開標及評選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2人。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須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核准設立公文或變更、設立登記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惟不含營利事業登記證「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附營利事業證記證者,將啟動政府採購法第51條澄清程序並依事實認定。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證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4)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本招標文件所附投標標單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連同資格文件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密封後投標。 (5)如非負責人出席應檢具委託出席(代用印章)授權書及出席者身份證明。 (6)投標廠商切結書。 (7)【其他】: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投標時應附影印本且屬得標廠商應持有之證件正本者,應附該正本文件。 2.截止收件時間:114年05月12日上午11時00分;資格審查:114年05月12日下午2時00分;評審時間:114年05月13日下午2時00分。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個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3.評審時間:由委託機關另行通知。 4.開標、評審地點:本所3樓會議室。 5.公開開標有權參加開標及評選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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