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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083937
公佈日期 : 2025/08/12
採購單位 :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採購案號 : 114071F
採購名稱 : 114年度「三維波潮流耦合及資料同化預報系統開發」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068711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0,82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71F
採購名稱:114年度「三維波潮流耦合及資料同化預報系統開發」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陳維翔
連絡人電話:(02)23491039
傳真號碼:(02)2349119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5/14
截止收件日期:2025/06/12
開標日期:2025/06/1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1,800,000 元
Email:aero@cwa.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詳如「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5項規定)。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審查規定詳如投標須知該點註1及註2相關內容)。
附加說明 :
1.投標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採購案名。採購技術規格如有疑問,請洽海象氣候組承辦人:陳維翔 電話:02-23491039 2. 若截止收件日期或開標日期本機關適逢天災或疫情停止上班,則: (1)截止收件日期: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 (2)開標日期:順延至截止投標日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 (若宣布停止上班時已截止收件,則截止收件日期不再順延,開標日期仍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 3. 請廠商投標前注意查看招標文件有無異動公告,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4.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自公告日、更正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機關請求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5. 本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6.請廠商派員參加本採購案開標,以備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7.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算至114年12月15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將產品交付至中央氣象署。 (1)第1期(期中產品):於114年7月25日(含)前交付期中產品初稿,由本署進行書面審查並回覆審查意見給廠商。廠商須依據審查意見修正後,於114年8月22日(含)前交付期中產品定稿。 (2)第2期(期末產品):於114年11月20日(含)前交付期末產品初稿,由本署進行書面審查並回覆審查意見給廠商。廠商須依據審查意見修正後,於114年12月15日(含)前交付期末產品定稿,且完成教育訓練。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投標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採購案名。採購技術規格如有疑問,請洽海象氣候組承辦人:陳維翔 電話:02-23491039 2. 若截止收件日期或開標日期本機關適逢天災或疫情停止上班,則: (1)截止收件日期: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 (2)開標日期:順延至截止投標日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 (若宣布停止上班時已截止收件,則截止收件日期不再順延,開標日期仍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 3. 請廠商投標前注意查看招標文件有無異動公告,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4.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自公告日、更正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機關請求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5. 本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6.請廠商派員參加本採購案開標,以備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7.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算至114年12月15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將產品交付至中央氣象署。 (1)第1期(期中產品):於114年7月25日(含)前交付期中產品初稿,由本署進行書面審查並回覆審查意見給廠商。廠商須依據審查意見修正後,於114年8月22日(含)前交付期中產品定稿。 (2)第2期(期末產品):於114年11月20日(含)前交付期末產品初稿,由本署進行書面審查並回覆審查意見給廠商。廠商須依據審查意見修正後,於114年12月15日(含)前交付期末產品定稿,且完成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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