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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025286
公佈日期 : 2025/04/29
採購單位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採購案號 : JB14100P075
採購名稱 : 碳酸氫氧化銅等3項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940198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08,3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JB14100P075
採購名稱:碳酸氫氧化銅等3項
採購類別:採購-化學產品類
採購單位: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徐先生(開標)、張文馨(規格)
連絡人電話:(02)27850271#655607
傳真號碼:(02)2785742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4/18
截止收件日期:2025/04/23
開標日期:2025/04/2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51,240 元
Email:MND202A@mail.mil.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資格由廠商於投標時聲明,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相關文件供查驗。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領、投標: 本本採購只允許廠商電子領標、電子報價,不提供現場領標、現場投標。電子領標文件內容與招標公告內容不一致時,依採購法第41條規定,請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如無請求釋疑,以招標公告為準。供遞送之網址為: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 二、疑義、異議: (一)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4年4月21日前,異議請於114年4月28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採購管理科)提出(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時或未具名者,本廠得不予受理。 (二)本廠聯絡資訊如後: 1.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2.聯絡電話:(02)27850271,招標事宜請轉分機5607(徐先生),規格事宜請轉分機5417或5418(張文馨小姐)。 3.傳真電話:(02)27857425(為避免本廠因傳真機紙張、碳粉不足或其他因素,致未能接獲廠商傳真文件,廠商如傳真文件予本廠者,請務必來電確認文件是否確實傳送成功)。 三、開標方式: (一)採不分段開標。 (二)本次開標開放投標廠商參加,每家廠商至多2人為原則。 (三)本案參標廠商標價未進底價須採減價程序時,由當日開標時間到場之參標廠商進行減價,未到場之參標廠商,則視同放棄減價權利;另如參標廠商均未到場且標價均未進底價,本案即廢標,並視本廠後續需求擇期招標或撤銷採購。 (四)開標若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者,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一上班日,本廠不再另行通知。 四、其他: (一)本案不允許廠商屬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或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名錄之在臺陸資廠商,參加投標(有分包廠商者,其資格限制條件亦同)。 (二)本案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以參與投標,但我國廠商所供應標的得開放各國,但不包含大陸地區(含香港及澳門)。 (三)本案財物之原產地,除法令或契約另有規定外,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或契約另有規定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且禁用非法人員來廠履約;另乙方提供履約服務之人員須具有勞保身分。 (四)本次為第1次招標公告,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報價,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五)其餘未載明事項,詳如本案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領、投標: 本本採購只允許廠商電子領標、電子報價,不提供現場領標、現場投標。電子領標文件內容與招標公告內容不一致時,依採購法第41條規定,請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如無請求釋疑,以招標公告為準。供遞送之網址為: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 二、疑義、異議: (一)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4年4月21日前,異議請於114年4月28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採購管理科)提出(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時或未具名者,本廠得不予受理。 (二)本廠聯絡資訊如後: 1.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2.聯絡電話:(02)27850271,招標事宜請轉分機5607(徐先生),規格事宜請轉分機5417或5418(張文馨小姐)。 3.傳真電話:(02)27857425(為避免本廠因傳真機紙張、碳粉不足或其他因素,致未能接獲廠商傳真文件,廠商如傳真文件予本廠者,請務必來電確認文件是否確實傳送成功)。 三、開標方式: (一)採不分段開標。 (二)本次開標開放投標廠商參加,每家廠商至多2人為原則。 (三)本案參標廠商標價未進底價須採減價程序時,由當日開標時間到場之參標廠商進行減價,未到場之參標廠商,則視同放棄減價權利;另如參標廠商均未到場且標價均未進底價,本案即廢標,並視本廠後續需求擇期招標或撤銷採購。 (四)開標若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者,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一上班日,本廠不再另行通知。 四、其他: (一)本案不允許廠商屬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或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名錄之在臺陸資廠商,參加投標(有分包廠商者,其資格限制條件亦同)。 (二)本案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以參與投標,但我國廠商所供應標的得開放各國,但不包含大陸地區(含香港及澳門)。 (三)本案財物之原產地,除法令或契約另有規定外,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或契約另有規定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且禁用非法人員來廠履約;另乙方提供履約服務之人員須具有勞保身分。 (四)本次為第1次招標公告,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報價,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五)其餘未載明事項,詳如本案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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