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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024817
公佈日期 : 2025/04/29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採購案號 : 3801400027
採購名稱 : 114-115年工安護具乙批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319814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551,5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3801400027
採購名稱:114-115年工安護具乙批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機關地址: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16鄰電廠路1號(大潭發電廠)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葉上華
連絡人電話:(03)4733777#2921
傳真號碼:(03)473342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4/10
截止收件日期:2025/04/18
開標日期:2025/04/1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459,750 元
Email:u013159@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1.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並請將"本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放入標封內。 2.函索請附99元大型回郵信封並註明案號,寄大潭發電廠供應組採購課,未附者概不受理。採函索方式者需自負逾截止投標期限未及時投標之風險,請多利用電子領標。 [其他]: 1. 以上金額均含稅。 2. 本案採購金額(未稅)3,295,000元;預算金額(未稅)3,295,000元。 3.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4. 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本區屬平信區,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5. 本案廠商得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 6. 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7. 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8. 現場規範說明請洽工安組王言程 電話:(03)4733777轉2421。 9. 本廠檢舉受理單位:大潭發電廠政風課,電話:03-4733777轉2030,傳真:03-4737085。 10.履約期限: (1)契約效期:自決標日起至民國115年12月31日止或累計訂購總金額達契約金額95%為止,以先到者為準。 (2)本案為長期開放(口)契約,廠商於投標時,應審慎考量各種指數漲跌因素,將其影響預估於標價內,各單價以決標金額為主,履約期間本廠不因指數漲跌調整金額,廠商亦不得因此拒絕交貨或要求調整單價。 (3)本案標單或契約之項目、數量均為預估,實際交貨數量需求須以本廠開立交貨通知單為準。於本契約效期屆滿時,未執行訂購之項目數量或訂購項目數量未足額或超過預估量,本廠不負擔任何履約責任或負擔任何費用,立約商亦不得藉此要求補償或賠償。 (4)契約效期屆滿前之交貨通知單均屬有效,立約商不得拒絕,否則以違約論,本廠得以終止或解除契約,並得依相關規定沒收履約保證金。 (5)交貨日期: (一)項次10~120:每批本廠通知次日起30日曆天內交貨(以交貨通知單為準)。 (二)項次130~140:每批本廠通知次日起60日曆天內交貨(以交貨通知單為準)。 (三)項次150~500:每批本廠通知次日起30日曆天內交貨(以交貨通知單為準)。 11.投標時應檢附之文件: (1)廠商投標時,應提供採購規範項次160~280、320、330、500產品之廠牌、型號及檢附型錄或規格文件(非直接抄錄招標文件之規格),並將符合之部分以色筆標示清楚,以利審標。 (2)採購規範第三條項次160~280、320、330、500之規格內容含有相關廠牌或型號供投標廠商參考,若投廠商提供同等品,請參考採購規範附件一(同等品比較表),以利規格文件審查。 12.本案僅有一家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者,減價次數為三次。 13.餘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採購規範。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並請將"本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放入標封內。 2.函索請附99元大型回郵信封並註明案號,寄大潭發電廠供應組採購課,未附者概不受理。採函索方式者需自負逾截止投標期限未及時投標之風險,請多利用電子領標。 [其他]: 1. 以上金額均含稅。 2. 本案採購金額(未稅)3,295,000元;預算金額(未稅)3,295,000元。 3.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4. 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本區屬平信區,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5. 本案廠商得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 6. 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7. 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8. 現場規範說明請洽工安組王言程 電話:(03)4733777轉2421。 9. 本廠檢舉受理單位:大潭發電廠政風課,電話:03-4733777轉2030,傳真:03-4737085。 10.履約期限: (1)契約效期:自決標日起至民國115年12月31日止或累計訂購總金額達契約金額95%為止,以先到者為準。 (2)本案為長期開放(口)契約,廠商於投標時,應審慎考量各種指數漲跌因素,將其影響預估於標價內,各單價以決標金額為主,履約期間本廠不因指數漲跌調整金額,廠商亦不得因此拒絕交貨或要求調整單價。 (3)本案標單或契約之項目、數量均為預估,實際交貨數量需求須以本廠開立交貨通知單為準。於本契約效期屆滿時,未執行訂購之項目數量或訂購項目數量未足額或超過預估量,本廠不負擔任何履約責任或負擔任何費用,立約商亦不得藉此要求補償或賠償。 (4)契約效期屆滿前之交貨通知單均屬有效,立約商不得拒絕,否則以違約論,本廠得以終止或解除契約,並得依相關規定沒收履約保證金。 (5)交貨日期: (一)項次10~120:每批本廠通知次日起30日曆天內交貨(以交貨通知單為準)。 (二)項次130~140:每批本廠通知次日起60日曆天內交貨(以交貨通知單為準)。 (三)項次150~500:每批本廠通知次日起30日曆天內交貨(以交貨通知單為準)。 11.投標時應檢附之文件: (1)廠商投標時,應提供採購規範項次160~280、320、330、500產品之廠牌、型號及檢附型錄或規格文件(非直接抄錄招標文件之規格),並將符合之部分以色筆標示清楚,以利審標。 (2)採購規範第三條項次160~280、320、330、500之規格內容含有相關廠牌或型號供投標廠商參考,若投廠商提供同等品,請參考採購規範附件一(同等品比較表),以利規格文件審查。 12.本案僅有一家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者,減價次數為三次。 13.餘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採購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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