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24795
公佈日期 : 2025/04/29
採購單位 : 花蓮縣政府
採購案號 : EA1140005460
採購名稱 : 114年度花蓮縣公共運輸通勤月票專案管理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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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449183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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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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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EA1140005460
採購名稱:114年度花蓮縣公共運輸通勤月票專案管理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花蓮縣政府
機關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陳美茹
連絡人電話:(03)8246672
傳真號碼:(03)824653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3/25
截止收件日期:2025/03/31
開標日期:2025/04/0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450,000 元
Email:ea3678@hl.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之商業或營利事業法人資格,並與本案相關之廠商。
如為原住民廠商;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經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之商業或營利事業法人資格,並與本案相關之廠商。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另請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有效證明文件)或法人登記證書或其他政府機構核發之證明文件。
如為原住民廠商;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
(二)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原住民合作社或依法免納稅之法人免付)。
(三)切結書1。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企劃書1式10份。
(六)電子領標廠商須檢附由廠商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七)廠商信用之證明。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經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之商業或營利事業法人資格,並與本案相關之廠商。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另請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有效證明文件)或法人登記證書或其他政府機構核發之證明文件。
如為原住民廠商;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
(二)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原住民合作社或依法免納稅之法人免付)。
(三)切結書1。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企劃書1式10份。
(六)電子領標廠商須檢附由廠商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七)廠商信用之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