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23941
公佈日期 : 2025/04/28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採購案號 : 1140044
採購名稱 : 114年度臺北市借問站委託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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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418584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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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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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044
採購名稱:114年度臺北市借問站委託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黃麗蓉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3378
傳真號碼:(02)2723279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3/24
截止收件日期:2025/03/28
開標日期:2025/03/3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80,000 元
Email:qa-junng@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a.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僅須任一項符合):I1顧問服務業、I3資訊服務業、I4廣告業、I5設計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招標文件含招標公告、投標須知(及附件)、契約、需求規範、詳細價?表(空?)、評審須知、投標廠商聲明書(及聲明書附件)、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授權書、投標封套、電?領標作業說明、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分包廠商是否為拒絕往來廠商?我檢核表、「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臺北市政府各機關採購契約變更單價編列及議價注意事項、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廠商分包管理要點、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個?資料保護管理要點。
2、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即本案預算金額),廠商報價不得超過本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並應於企劃書詳列組成該報價之內容。
3、本案採電?領標,廠商投標應檢附領標電?憑據書?明細。
4、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廉政專線:(02)27287568。
5、疑義、異議受理窗?: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4年3?25?前,以書?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14年3?26?。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2038、傳真23454568、地址: 臺北市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
6、?政院公共?程委員會98年4?14??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招標文件如規定投標廠商應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該規定無效。廠商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7、「票據信?查覆單」須蓋查覆單位戳章,否則視為不合格標;但經由政府電?採購網產製票據信?證明?無查覆單位圖章者,仍為合格標。
8、餘詳?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招標文件含招標公告、投標須知(及附件)、契約、需求規範、詳細價?表(空?)、評審須知、投標廠商聲明書(及聲明書附件)、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授權書、投標封套、電?領標作業說明、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分包廠商是否為拒絕往來廠商?我檢核表、「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臺北市政府各機關採購契約變更單價編列及議價注意事項、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廠商分包管理要點、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個?資料保護管理要點。
2、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即本案預算金額),廠商報價不得超過本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並應於企劃書詳列組成該報價之內容。
3、本案採電?領標,廠商投標應檢附領標電?憑據書?明細。
4、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廉政專線:(02)27287568。
5、疑義、異議受理窗?: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4年3?25?前,以書?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14年3?26?。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2038、傳真23454568、地址: 臺北市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
6、?政院公共?程委員會98年4?14??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招標文件如規定投標廠商應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該規定無效。廠商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7、「票據信?查覆單」須蓋查覆單位戳章,否則視為不合格標;但經由政府電?採購網產製票據信?證明?無查覆單位圖章者,仍為合格標。
8、餘詳?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