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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023728
公佈日期 : 2025/04/25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採購案號 : 11412
採購名稱 : 114年度樹木栽植修剪、蟲害防治、園區草花換補栽植及庭園景觀整理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264420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83,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2
採購名稱:114年度樹木栽植修剪、蟲害防治、園區草花換補栽植及庭園景觀整理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工程-農林漁牧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機關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葛立國357或陳一誠362
連絡人電話:(02)29320212#357
傳真號碼:(02)2932329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4/11
截止收件日期:2025/04/17
開標日期:2025/04/1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99,997 元
Email:pstc_gerliken@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符合下列之一:(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A101050)花卉栽培業、(A101011)種苗業、或(A102080)園藝服務業。依業別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等標期間內,廠商以電?領標:政府電?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2.本案等標期為7?,廠商如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存有疑義,應?公告?起?114年4?14?前,以書?向本機關提出,本機關將以書?或傳真?式於114年4?15?前答覆(機關最後釋疑之次?起算?截?投標?或資格審查截?收件?之?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 3.廠商對本處辦理招標、開標、決標期間,如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權利者,得依採購法規定提出異議,地址,臺北市文?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電話:(02)29320212分機357,傳真:(02)29323299。廠商對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逾期未處理,得依採購法第76條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4.本案不收取押標金,但於決標後須收取履約保證金新臺幣2萬元整。 5.本案為開口契約,以公告之預估採購金額(本案為預算金額)為本採購案履約經費上限。履約期限為自114年5月15日起至114年12月15日止或於履約期限未達前,累計服務費已達公告之預估採購金額(本案為預算金額)止。 6.依據本府「臺北市政府契約文件數位化推動計畫」,本府「My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業已建置完成,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請投標廠商先行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申請電子憑證(詳情請洽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other/index.html),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除契約書正本維持現有紙本外,須再利用該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MYDOC/)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以加速決標後電子契約簽署進度。有關「My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之簽章操作使用,請參閱招標文件所附「電子契約廠商操作手冊」。如有憑證申請及該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外縣市 02-27208889)分機51617)詢問。 7.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8.餘未盡事宜,請詳見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等標期間內,廠商以電?領標:政府電?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2.本案等標期為7?,廠商如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存有疑義,應?公告?起?114年4?14?前,以書?向本機關提出,本機關將以書?或傳真?式於114年4?15?前答覆(機關最後釋疑之次?起算?截?投標?或資格審查截?收件?之?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 3.廠商對本處辦理招標、開標、決標期間,如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權利者,得依採購法規定提出異議,地址,臺北市文?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電話:(02)29320212分機357,傳真:(02)29323299。廠商對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逾期未處理,得依採購法第76條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4.本案不收取押標金,但於決標後須收取履約保證金新臺幣2萬元整。 5.本案為開口契約,以公告之預估採購金額(本案為預算金額)為本採購案履約經費上限。履約期限為自114年5月15日起至114年12月15日止或於履約期限未達前,累計服務費已達公告之預估採購金額(本案為預算金額)止。 6.依據本府「臺北市政府契約文件數位化推動計畫」,本府「My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業已建置完成,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請投標廠商先行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申請電子憑證(詳情請洽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other/index.html),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除契約書正本維持現有紙本外,須再利用該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MYDOC/)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以加速決標後電子契約簽署進度。有關「My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之簽章操作使用,請參閱招標文件所附「電子契約廠商操作手冊」。如有憑證申請及該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外縣市 02-27208889)分機51617)詢問。 7.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8.餘未盡事宜,請詳見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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