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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022345
公佈日期 : 2025/04/24
採購單位 :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4-004
採購名稱 : 新北市鶯歌區114年模範母親及模範父親表揚暨性別平等宣導]桌餐(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473785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04
採購名稱:新北市鶯歌區114年模範母親及模範父親表揚暨性別平等宣導]桌餐(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採購-食物類
採購單位: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機關地址:239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李小姐
連絡人電話:(02)26780202#146
傳真號碼:(02)2679030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4/11
截止收件日期:2025/04/15
開標日期:2025/04/1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42,000 元
Email:AK6070@ntpc.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資格:餐館業或其他餐飲業或得以承攬之其他相關行業1.公司或行號(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採購目的]或相關業務者(應檢附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3.依法設立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團體須檢附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與餐館業相關)。4.依法設立之庇護工場須檢附依法核准設立之庇護工場許可證(營業項目須與餐館業相關)。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四、檢附資料詳如本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之廠商信用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自行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時間止,上班時間內至本所2樓秘書室辦公室不記名洽購(2)郵購:附回郵壹佰元之郵票及文件費之郵政匯票(兌款人:新北市鶯歌區公所)寄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1樓收發室收,請註明標案名稱及收件人地址。(3)電子領標方式: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購置文件費新臺幣100元整。 [開標地點]:新北市鶯歌區公所3樓發包室。 [押標金額度]:無。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內容。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以書面載明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所發包中心或政風室請求釋疑,其請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2,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4.本所地址: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發包中心電話:02-26780202轉278,傳真機:02-86776067政風室電話:02-26780202轉275,傳真機:02-26780214。 5.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機關並得先以傳真方式回復。 6.履約期限:預訂114年9月30日前完成,視實際狀況或上網招標情形另擇日期,本所俟活動籌備情形保留修正權利。 7. 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8.[印花稅繳納事宜]: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 9.本案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依「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下稱辦法)第3條第2項所定物品及服務和該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以公告方式邀請不特定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庇護工場及非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庇護工場辦理者,其決標原則及決標方式作業程序詳如投標須知。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之廠商信用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自行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時間止,上班時間內至本所2樓秘書室辦公室不記名洽購(2)郵購:附回郵壹佰元之郵票及文件費之郵政匯票(兌款人:新北市鶯歌區公所)寄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1樓收發室收,請註明標案名稱及收件人地址。(3)電子領標方式: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購置文件費新臺幣100元整。 [開標地點]:新北市鶯歌區公所3樓發包室。 [押標金額度]:無。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內容。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以書面載明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所發包中心或政風室請求釋疑,其請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2,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4.本所地址: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發包中心電話:02-26780202轉278,傳真機:02-86776067政風室電話:02-26780202轉275,傳真機:02-26780214。 5.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機關並得先以傳真方式回復。 6.履約期限:預訂114年9月30日前完成,視實際狀況或上網招標情形另擇日期,本所俟活動籌備情形保留修正權利。 7. 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8.[印花稅繳納事宜]: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 9.本案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依「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下稱辦法)第3條第2項所定物品及服務和該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以公告方式邀請不特定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庇護工場及非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庇護工場辦理者,其決標原則及決標方式作業程序詳如投標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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