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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021434
公佈日期 : 2025/04/23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B14A01503
採購名稱 : 隔音牆水平吸音板補強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31656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178,235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B14A01503
採購名稱:隔音牆水平吸音板補強工作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工務處土建廠土建一場 范振均
連絡人電話:(02)28930105#7108
傳真號碼:(02)2511897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4/16
截止收件日期:2025/04/21
開標日期:2025/04/2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438,679 元
Email:e01285@metro.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E102011土木包工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五)綜合營造業:需檢附承攬工程手冊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六)土木包工業:需檢附承攬工程手冊及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4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8林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淡水線高架段(民權西路出土段至北投站)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安裝不銹鋼等邊角鐵600支於淡水線高架段隔音牆水平吸音板底部。 2本案第1次開標時,若未能取具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本機關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3施工時間:本工作施作地點為淡水線高架段隔音牆,施作時段為夜間停止營運斷電後始可進場施作,惟仍應以機關核可工單為主,廠商應自行考量夜間或連續施工相關人力費用及施工成本,相關費用已含於契約總價。 4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4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8林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淡水線高架段(民權西路出土段至北投站)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安裝不銹鋼等邊角鐵600支於淡水線高架段隔音牆水平吸音板底部。 2本案第1次開標時,若未能取具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本機關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3施工時間:本工作施作地點為淡水線高架段隔音牆,施作時段為夜間停止營運斷電後始可進場施作,惟仍應以機關核可工單為主,廠商應自行考量夜間或連續施工相關人力費用及施工成本,相關費用已含於契約總價。 4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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