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21328
公佈日期 : 2025/04/23
採購單位 : 雲林縣西螺鎮公所
採購案號 : 114-21
採購名稱 : 「西螺鎮漢光里店仔下埔綠美化環境」設計監造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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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380772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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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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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48,16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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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21
採購名稱:「西螺鎮漢光里店仔下埔綠美化環境」設計監造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雲林縣西螺鎮公所
機關地址:648雲林縣西螺鎮光復西路2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工務課(承辦姓名:黃品祥)
連絡人電話:(05)5863203#399
傳真號碼:(05)587495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3/18
截止收件日期:2025/03/26
開標日期:2025/03/2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71,000 元
Email:yl540000039@mail.yunlin.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 土木、結構技師事務所或合法登記之工程顧問公司(其營業範圍以土木、結構工程科之工程技術事項為限,並應與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相符。
(二)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土木、結構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執照科別應與委託事項相符)、當年度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文件。
(二)合法登記之工程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技師執業執照(執照科別應與委託事項相符)、納稅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工務課黃品祥,聯絡電話:05-5863203#399。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8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公開取得企劃書者,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審時間及地點本所將另行通知。
(4)本次招標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本次公告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六、本案工程總經費為新台幣7,000,000元整。另本委託技術服務案預估之工程建造費用為新台幣5,460,000元整。其服務費用之計算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率百分比參考表如下:
(1)500萬元以下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9%,監造4.6%。
(2)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6%,監造4.4%。
七、本案發包預算金額新台幣 571,000 元整,係依前條百分比參考表值乘以統一比率百分之壹佰訂定。
八、投標廠商標價類別:採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之統一比率方式報價(百分之 )。【範例:百分之玖拾陸,即上述各級距服務費率參考表均乘以96%】
九、廠商標價不得高於預算統一比率值百分之壹佰,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十、決標後依決標比率數換算成各級距服務費率百分比後訂定契約。
十一、投標廠商須於服務建議書/企劃書中明確載明或標示本案投標之統一比率值,以供機關簽請首長訂定底價,若僅標示服務經費未標示統一比率值,屆時將以「服務經費」依比例換算成對應之統一比率值並據以辦理議價手續。
十二、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室受理檢舉專線: 05-586971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874955。
十三、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工務課黃品祥,聯絡電話:05-5863203#399。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8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公開取得企劃書者,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審時間及地點本所將另行通知。
(4)本次招標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本次公告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六、本案工程總經費為新台幣7,000,000元整。另本委託技術服務案預估之工程建造費用為新台幣5,460,000元整。其服務費用之計算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率百分比參考表如下:
(1)500萬元以下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9%,監造4.6%。
(2)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6%,監造4.4%。
七、本案發包預算金額新台幣 571,000 元整,係依前條百分比參考表值乘以統一比率百分之壹佰訂定。
八、投標廠商標價類別:採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之統一比率方式報價(百分之 )。【範例:百分之玖拾陸,即上述各級距服務費率參考表均乘以96%】
九、廠商標價不得高於預算統一比率值百分之壹佰,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十、決標後依決標比率數換算成各級距服務費率百分比後訂定契約。
十一、投標廠商須於服務建議書/企劃書中明確載明或標示本案投標之統一比率值,以供機關簽請首長訂定底價,若僅標示服務經費未標示統一比率值,屆時將以「服務經費」依比例換算成對應之統一比率值並據以辦理議價手續。
十二、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室受理檢舉專線: 05-586971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874955。
十三、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