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21226
公佈日期 : 2025/04/23
採購單位 :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採購案號 : PH14232P064
採購名稱 : 艦艇空調冷凝器檢修委商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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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136428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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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35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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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PH14232P064
採購名稱:艦艇空調冷凝器檢修委商
採購類別:採購-冷涷空調類
採購單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機關地址:270宜蘭縣蘇澳鎮軍港路1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供應科
連絡人電話:(03)9968603
傳真號碼:(03)995423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4/02
截止收件日期:2025/04/15
開標日期:2025/04/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380,000 元
Email:Suao46c0206@mail.mil.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親取者至本部供應科領取。 2.郵寄領標者請檢附工本費及回郵信封逕寄:蘇澳郵政90196附4號信箱供應科。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每份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歡迎電子領標其文件下載免收工本費**),另請附130元快捷郵資(郵票或現金)(如郵資調整依郵局實際金額為主)。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親送書面報價資料者請將資料遞送至東海營區大門口(廠商須於標單空白處打印時間);郵寄遞送者請逕寄:蘇澳郵政49號信箱供應科收。
﹝決標方式﹞:進入底價並且報價(總價)最低者得標。
﹝其他內容﹞:
一、﹝疑義、異議﹞: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公告日起6日(114年04月07日),如有異議,請於公告次日起12日(114年04月14日),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以書面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聲明異議,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受理機關:海軍蘇澳後勤支援指揮部、電話:03-9968603、傳真:03-9954235、地址:27000宜蘭蘇澳郵政90196附4號信箱。
二、本案採總價報價、總價決標,並於投標文件內檢附各單、總價之工料分析表(逐項詳實填列,如附件2),如未檢附工料分析表或逾預算總價,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判不合格標。
三、施工期限
(一) 本案因配合該艦勤務需求,分2批次維修:
1.第一批次施作:主二艙通風間、輔一艙通風間、兵一艙FCU。
2.第二批次施作:戰辦室3M庫房、船工間FCU
(二)各批次乙方應自接獲甲方(計畫科)書面通知次日起5日曆天內赴甲方監工單位提領待修標的物,並於開工次日起40日曆天(含)內完成維修交貨(含 驗收應交之文件,如無法提供者,不得辦理竣工,期間工期照計),若於履約期間有任何影響施工情形,乙方應以書面通知方式向甲方監工單位反映;乙方若未依限完成待修標的物提領作業,即以接獲通知次日起開始列計履約期限。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親取者至本部供應科領取。 2.郵寄領標者請檢附工本費及回郵信封逕寄:蘇澳郵政90196附4號信箱供應科。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每份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歡迎電子領標其文件下載免收工本費**),另請附130元快捷郵資(郵票或現金)(如郵資調整依郵局實際金額為主)。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親送書面報價資料者請將資料遞送至東海營區大門口(廠商須於標單空白處打印時間);郵寄遞送者請逕寄:蘇澳郵政49號信箱供應科收。
﹝決標方式﹞:進入底價並且報價(總價)最低者得標。
﹝其他內容﹞:
一、﹝疑義、異議﹞: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公告日起6日(114年04月07日),如有異議,請於公告次日起12日(114年04月14日),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以書面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聲明異議,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受理機關:海軍蘇澳後勤支援指揮部、電話:03-9968603、傳真:03-9954235、地址:27000宜蘭蘇澳郵政90196附4號信箱。
二、本案採總價報價、總價決標,並於投標文件內檢附各單、總價之工料分析表(逐項詳實填列,如附件2),如未檢附工料分析表或逾預算總價,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判不合格標。
三、施工期限
(一) 本案因配合該艦勤務需求,分2批次維修:
1.第一批次施作:主二艙通風間、輔一艙通風間、兵一艙FCU。
2.第二批次施作:戰辦室3M庫房、船工間FCU
(二)各批次乙方應自接獲甲方(計畫科)書面通知次日起5日曆天內赴甲方監工單位提領待修標的物,並於開工次日起40日曆天(含)內完成維修交貨(含 驗收應交之文件,如無法提供者,不得辦理竣工,期間工期照計),若於履約期間有任何影響施工情形,乙方應以書面通知方式向甲方監工單位反映;乙方若未依限完成待修標的物提領作業,即以接獲通知次日起開始列計履約期限。